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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忻州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通过校园招聘方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生),为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招聘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是一所国有公办、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山西省重点中学和首批示范性高中。学校办学成绩骄人,教育教学质量享誉三晋。

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府区和平中街8号。邮编:034000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xxz.gov.cn)、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sxxzyz.30edu.com.cn)及微信公众号和招聘院校就业网发布。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招聘名额

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

全额事业

01

物理教师

物理学及相关专业

1

02

生物教师

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2

03

信息技术教师

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

1

04

语文教师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1

05

英语教师

英语及相关专业

1

06

数学竞赛教练

数学及相关专业

2

07

物理竞赛教练

物理学及相关专业

2

08

化学竞赛教练

化学及相关专业

2

09

生物竞赛教练

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2

合计

14

四、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五、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扎实的教育及专业知识功底。
  2. 学业合格,能如期毕业。
  3. 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需与所报名岗位学科方向一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研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
  5. 资格证要求: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聘用后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语文学科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竞赛教练岗位招聘条件

在满足教师岗位招聘条件的基础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专业成绩突出,有意愿长期投身于中学竞赛教育,能够适应高强度的竞赛训练指导工作;

2.具备扎实的竞赛学科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强基计划等政策,有志投身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的早期培养工作;

3.能胜任高中教学任务,能完成本学科的竞赛教学工作;

4.高中阶段有参加学科竞赛的经历,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荣获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全国首批双一流大学中的师范类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国优计划”入选高校。各个报名点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上述院校就业网或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sxxzyz.30edu.com.cn)及微信公众号公告。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

3.报名所需资料

①填写《忻州市第一中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人员需在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sxxzyz.30edu.com.cn)招聘公告下方链接处下载、打印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一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④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成绩单及专业排名各一份。

4.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招聘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当同一报名点、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5倍及以上时,增加笔试环节;未达上述比例的,只面试不笔试。

1.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90分以上,按招聘名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线为80分,如果出现空缺名额,对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形式:考生自拟课题,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

计分方式:5名评委同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面试得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经主考签字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若需进行笔试,笔试人选按空余招聘名额1:5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用时100分钟。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不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本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不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空余招聘名额,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空余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方案招聘范围内的公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择优选聘(招聘数包含在总招聘名额中)。

考试时间、地点见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第一中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签订合同后提出放弃的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情况,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合同双方约定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工资待遇

本次校园招聘的教师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及晋级晋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应规定执行,并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由忻州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办公室      0350—8672757  

监督电话: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350—20288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350—3333625  

注: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校园招聘教师领导组(代章)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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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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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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