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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陆川县2024年秋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2024年秋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拟组织招聘工作组于近期到桂林、南宁、玉林等地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多场次公开招聘教师117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师职数117名,其中高中74名、初中40名、特殊教育学校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1—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2025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签约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与我县签订有就业协议意向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分三场次进行(具体看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前一场次剩余空缺职位后一批次继续招聘。每场次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已入围拟聘人选的不能参加后面批次招聘活动。考生网上报名后,到报考岗位场次现场报名点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到现场报名的原网上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及办法: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参加所报考岗位场次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前将《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邮箱lcjszp888@163.com,并检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主题及邮件附件报名登记表 Word 文档均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 (如高中语文教师+李四)。

每名报考者只能发送《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次。同一报考者多次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以最早邮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为准,其他时间发送的《报名登记表》无效。请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再发送邮件,一旦发送不可更改。

2.现场报名时间安排:符合条件考生应根据个人网上报考的岗位按下列场次招聘时间自愿自行依时到相应招聘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第一场次招聘:高中学校教师岗位(见附件1表一)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9:00—11:3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桂林雁山校区就业服务中心二楼)

第二场次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见附件1表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11:3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全广西师范类毕业生专场)

第三场次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前二次未招满岗位)

报名时间:初定12月中旬,如前二场次岗位招满则取消。

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双面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暂不用提供,但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个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人员在24小时内将审核情况通过邮箱原路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双面打印好《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格条件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程序。到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比例3:1的,不予开考或者调减岗位招聘职数,个别紧缺(数学、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学科岗位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后予以开考。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范围:笔试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使用我县相应学段秋季期教材,在备课前由同学科岗位1号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

使用教材说明:教材统一使用我县现行学段秋季期教材,高中岗位为高一年级①或上册,初中岗位为七年级秋季期或上册,初中物理为八年级上册,初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各学科教材版本(出版社)详具体见附件4。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3.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人选。

2.确定为拟聘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招聘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待遇

使用周转事业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7216171(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和信访股)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333705(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4年秋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说课教材一览表(2024年秋).xlsx

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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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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