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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市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10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安顺市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107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安顺市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5届国家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专场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主体及计划人数

  本次安顺市“优师计划”招聘县区为西秀区、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4个县区,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各学科教师107人,具体详见《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及各县区招聘公告。

  三、招聘对象

  (一)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二)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安心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  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三)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招聘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则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2.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显示的专业与学历,须与《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与学历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各县区自行制定招聘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网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与省级教育部门签订的“优师计划”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有照片)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形式,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发送到各招聘县区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各县区招聘公告附件),上传文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所报名县区+应聘岗位+报考人员姓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并于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见各县区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4日10:00—18:00,在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与网上报名的材料一致。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如服从空余岗位调剂,请在《安顺市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优师专招行动”报名表》(见附件2)的相应栏目中填“是”,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双选期间及之后及时错峰开展。

  2.考试方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情况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含35)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考生与报考县区按照双选原则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三方协议。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签约。

  2.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县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3)。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人员毕业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医院由各招聘县区负责,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在所报考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前提下进行空余岗位调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招聘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0851-33223428

  西秀区教育局:0851-33226273

  镇宁县教育局:0851-36226454

  关岭县教育局:0851-37229284

  紫云县教育局:0851-35237368

  安顺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

  贵州安顺市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107人公告附件1: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贵州安顺市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107人公告附件2:安顺市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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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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