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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0人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0人简章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各高校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提高初中、高中教育师资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招引管理办法(试行)》(水委人领发〔2024〕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拟赴高校公开引进2025届毕业生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岗位

  本次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40个。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附件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此次引进对象的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引才岗位要求截止到2024年11月24日,年龄在18至45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身体条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引进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考核评审环节。无人报考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公布。

  1.网上报名。考生填写《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及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cqjyjrsg@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引才单位+岗位名称”格式命名),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赴各高校引才点活动结束的时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到就近的引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日程安排表》(附件4)。

  3.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表》中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考生在报名时,通过“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栏写明,并与招聘单位联系提供有关课程证明。

  3.凡海外学历应为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根据 QS 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发布的排名等进行综合认定),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考核评审

  1.本次引进工作的考核评审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审,开考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审的,取消考核评审资格。

  2.本次引进,如同一岗位引进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人(含35人)的,采取先初考核评审再复考核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初考核评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评审对象(初考核评审的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初考核评审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考核评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超过1:35人的,直接进行考核评审。

  3.考核评审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根据报名的情况,当日现场报名点不能完成评审的,评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就业意向性协议书》的拟聘用意向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签订《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协议书》的人员。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程序上报,报经水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引进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根据《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招引管理办法(试行)》(水委人领发〔2024〕1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水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招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或提请领导小组决策。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水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招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报名问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六)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水城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七)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8-6664746(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8-6664738(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引才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系统2024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日程安排表.xlsx

 

 

                                                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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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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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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