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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于2001年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原玉溪财贸学校(前身是“玉溪专区财贸干部学校”,始建于1961年8月,1978年经云南省委批准,改建为“云南省玉溪财贸学校”)、原玉溪工业学校(前身是1988年1月经云南省教育厅、省计委批准,在原“玉溪地区工业管理干部学校”的基础上筹建的一所工科类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玉溪技工学校(玉溪技工学校于1980年8月挂牌成立,1982年8月招生,1994年3月由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重点学校,2003年5月晋升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三所学校合并成立云南省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保留玉溪技工学校牌子,2010年整体搬迁至玉溪市红塔区九龙立交西侧九龙路3号,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2010年学校升格为玉溪技师学院,保留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牌子。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于2022年3月1日获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23年1月30日获教育部备案。2023年8月首次招生办学,目前开设智能光电技术应用、旅游管理、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1个三年制大专专业。

根据玉溪市委政府关于推进现代职教育发展规划,2024年8月,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卫生学校)、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五校融合办学,属公办专科院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分两个校区: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校址为“九龙校区”,坐落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九龙路3号;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玉溪卫生学校)校址为“科创校区”,坐落在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融合办学后,现有教职工883人,其中研究生146人,正高级职称11人,副高级职称268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人,省市级高层次人才62人,1名教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为78%。建成专家工作站5个,1名教师获得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2022年入选云南省“双优”学校建设单位,3个专业入选省“双优”建设专业。2023年获批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光电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成为全国5个获批基地之一。在校学生人数1.5万余人。年均职业技能培训鉴定1.5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

学院设智能制造系、财经系、交通运输技术系、信息工程系、建筑与设计系、现代服务系、基础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医药卫生学院、工业与信息学院、教育与体育学院及技能实训中心、实习工厂(技能实训中心)、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开设40余个专业,国家级示范专业8个,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云南省“双优”建设单位、云南省信息化标杆培育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21名

(一)招聘岗位详细需求见附件1、2

(二)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所列专业要求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联系电话见公告。

三、招聘对象

(一)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岗位代码为JSXY202508、JSXY202509、JSXY202510、JSXY202511的岗位,属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年毕业生学历可为本科及以上。

四、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能承担相应学段的教学;

5.招聘岗位中岗位代码为JSXY202508、JSXY202509、JSXY202510、JSXY202511的岗位需有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其他招聘岗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作出承诺,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学校管理制度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 2025 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通过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云南高校人才网(https://www.gaoxiaojob.com/column/35.html)及相关高校公开发布公告,通过网上报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8:00至2024年12月4日17:00,通过指定邮箱发送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①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DOC格式);

②考生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相应学历所学课程成绩表、实习成绩或实习鉴定、身份证等扫描件;

④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籍证明等扫描件。

⑤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有单位出具的复印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

⑥报名材料格式要求。网上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除报名表以外的)。报名材料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用考生姓名命名文件,文件名格式:(姓名+提前招聘XX岗位报名材料),未按命名格式命名文件的可以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院)岗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yxjsxyrsc@126.com,同时扫描QQ群二维码(群号:685154105)实名验证后加入“技师学院招聘工作”QQ群,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同步通过QQ群发布,凡未加入QQ群造成报名不成功或接收不到招聘工作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考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yxwxrsc@126.com,同时扫描QQ群二维码(群号:694732176)实名验证后加入“玉职院招聘工作”QQ群,后续招聘工作信息同步通过QQ群发布,凡未加入QQ群造成报名不成功或接收不到招聘工作信息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报考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院)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九龙路3号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通过“技师学院招聘工作”QQ群通知)。

报考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校务中心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通过“玉职院招聘工作”QQ群通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证件(书)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身份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学籍证明、毕业推荐材料、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做出书面承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适用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采用面试、课堂教学测试的方式组织。考试综合成绩现场公布。

1.面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

2.课堂教学测试。按面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测试环节人选。若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课堂教学测试环节。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低于70分(百分制)或综合成绩低于70分(折算后)的应聘者,学校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参加课堂教学测试的考生报到后现场抽签确定课堂教学测试内容和测试顺序,进行现场备课、教案设计等备考工作。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课堂教学成绩60%。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以课堂教学成绩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知识测试,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签订就业协议考生。

(三)签订就业协议

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折算后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如已签订就业协议考生申请解除协议并经学院同意后,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根据考生毕业时间安排,考生体检前须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报考单位人事部门核验留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必要学校可单独添加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学习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查拟聘人员社会征信记录;是否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到考生就读学校、居住地进行综合考察。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报到。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报到之日起学院(校)可提供临时周转住房(家具、水电、房租等自行承担),供本次已聘用人员的住宿,但不负责解决配偶工作问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为五年。

七、报名咨询与监督

(一)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技师学院 吉老师:0877-2041018

胡老师:0877-2041018

玉溪职业技术职院 公老师:0877-8885175

鲁老师:0877-8885164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77-12388

学校纪检监察处:0877-2040997

纪检监察科:0877-8885102

点击查看>>>

1.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2.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3.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

4.玉溪技师学院(玉溪工业财贸学校)招聘工作QQ群号

5.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QQ群号

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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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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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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