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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考核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布拖县教育事业发展,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t.gov.cn/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阅相关考核招聘信息和保持电话畅通,因不及时查阅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详见《布拖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其中,招聘对象中的退役军人是指2024年11月15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其中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带有括号的,以括号前的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8.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9.现役军人;

10.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若岗位无人报考,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剂至同学科岗位。

1. 网络报名

报名入口:https://bm.e21cn.com/ 

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26日 9:00 时至 12月 4日17:00 时

(2)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 12月4日17:00 时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 12月4日 17:00 时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9日9:00 时至 17:00 时,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呈贡区聚贤街768号大学生活动室101);

2024年12月 1日 9:00 时至 17:00 时, 地点:曲靖师范学院(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222号);

2024年12月 3日 9:00 时至 17:00 时, 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省南充市华凤校区西山片区(二期)招生就业处);

2024年12月 5日9:00 时至 17:00 时,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报考信息表1份(另交2张2寸免冠近照);   

加盖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者自荐材料1份;

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审原件收复印件。

3.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到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需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或现场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现场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现场报到)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时。

(2)资格复审(现场报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1号附21安悦原舍酒店一楼锦鑫厅  

(3)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所需的材料一致。经审核合格(现场报到)的考生,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核招聘信息详见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审查、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式

1.本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岗位设置数和资格复审合格(现场报到)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即不包括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设置数和资格复审合格(现场报到)人数比例超过1:3的,按照择优原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科目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请考生注意,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试讲方式开展,满分为100分。

顺序及时间: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生的顺序,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含尿毒检)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3.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布拖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由体检领队人员当日当场组织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以上各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工资待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服务年限最低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九、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体科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布拖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 《布拖县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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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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