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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澄江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因工作需要,委托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人员需求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2.年满 18 周岁以上,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育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5.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服从管理,具备相应的文化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6.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能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不予招录派遣的人员情况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薪资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人,报考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请报考者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具体岗位及资格范围条件详见下表: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四、 招聘程序及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澄江市环城西路81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QCZP2023@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网上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报名,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需提交并如实填写《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报名处(详见附件),并关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或邮箱通知。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附件1: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6.报名联系电话:0877-6688273

7.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料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报名人员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所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各招聘岗位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当场出分数,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报名联系电话通畅。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各招聘岗位上岗前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方能上岗。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通知,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育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3天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聘用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间为1年,试用期1个月。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八)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澄江市国资委、澄江市机关幼儿园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满足此次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参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真实有效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四)报名后,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六、未尽事宜

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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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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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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