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28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大人才招聘工作力度,昌江县教育局和县委党校决定通过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教育部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名额:本次招聘中小学校教师25名,县委党校教师3名,具体岗位条件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本科生报考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日期确定出生年月日。

  6.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县委党校教师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时间和方式

  (一)招聘时间:2024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方式: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拟前往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工作公告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每站报名时间另行公告;现场报名和面试地点具体地址以公告为准。

  2.各项招聘活动站点:长春站、重庆站、西安站、海口站。

  3.各站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各站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地点: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西南大学

  第三站:陕西师范大学

  第四站:海南师范大学

 (3)其他说明:

  ①以上为暂定行程,招聘工作小组将按招聘实际情况调整行程,安排现场招聘工作,具体以后续招聘公告为准。

  ②已招聘到的岗位不得再次进行招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实际情况,确定其他院校现场招聘的具体工作开展。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2022年版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和2023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参考专业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一站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东风路39号县教育局办公楼人事管理岗(三楼)。

  (2)2024年11月30日9:00-12:00,会议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

  注意事项:

  (1)第一站面试考核将在吉林省长春市进行,无论考生在何地报名,均应到吉林省长春市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

  (2)后续行程的现场报名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或者《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党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附件3,A4纸双面打印,报考承诺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学科、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出具由学校开具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并提供《2025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3、附件4);

  (5)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的,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并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应聘县委党校教师岗位无需提供;

  (7)应聘县委党校教师的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见附件6,应聘中小学教师无需提供);

  (8)提供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视报考人员实际情况提交)。

  将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递交,袋面写明应聘学校、学科、姓名。(注意: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点和资格审查时间以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阅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符。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应在现场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并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如考生未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报考信息,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间结束后,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考核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方式:说课+答辩面试方式。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七)组织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1.签订就业协议者需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委党校分别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以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或村(居)委会提供被考察人员现实表现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就业协议同时终止。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调离我县,中小学教师须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1年)、党校教师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1年)方可申请,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算起,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五、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后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工资相关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1.本科生: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依据我县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每月15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1.8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硕士生、博士生:符合我县人才周转房管理相关规定或符合我县人才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安排人才周转房(物业费等其他费用自行缴纳)或可申请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或每年2.4万元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8-26631029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和党校教师岗位表

     2.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党校教师报名表

     4.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5.2025届毕业生承诺书

     6.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7.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党校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8.目录一: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参考目录

     9.目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