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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是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5年拟招聘人员共14名,其中政治教师1人,语文教师3人,英语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政治教师兼党务工作1人,政治教师兼德育工作1人。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专业范围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年8月)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经我校学科专家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认定,符合我校岗位实际需求视为符合专业资格);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2025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时间界定,如报名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则应聘人员出生日期应为1993年11月25日及以后。)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2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s://tjsyzx.tj.edu.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16:00-12月2日16:00)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其中教育经历由初中经历开始填写。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段(2024年11月26日9:00-12月3日16:00)

网上缴费时段(2024年11月26日9:00-12月4日16:00)

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取消该岗位招聘。本次招聘不设改报。

2024年12月6日9:00后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预计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测试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笔试合格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通知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若届时不能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③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4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或个人承诺原件;

⑤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阶段的在学证明(由所在院系出具,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所学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如③中已包括以上信息亦可以③代替)盖出具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报到环节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⑥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⑦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原件审核考生,或复审通过但在本学科面试48小时前表示放弃面试等导致进入面试人员空缺,不足1:5比例情况,学校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官网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系统中确认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工作通知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面试第一阶段:(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学科教师(不含体育教师)内容为模拟授课及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须进行现场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及答题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体育教师内容为技能展示及模拟授课,详细内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

面试第一阶段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未参加第二阶段面试人员,面试第二阶段成绩记为0分。

面试第二阶段:(具体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学科教师进班授课。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满分为100分。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第二阶段成绩高者排前。面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https://tjsyzx.tj.edu.cn)或报名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公布总成绩。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报名网站( https://www.tjtalents.com.cn/)及学校网站(https://tjsyzx.tj.edu.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执行。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人员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两项查询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遇考察不合格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信息名册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和我校官网(https://tjsyzx.tj.edu.cn)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54658-125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52522

附件:2025年天津市实验中学招聘岗位计划表

天津市实验中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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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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