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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25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广西师范大学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合浦县2025年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公告(广西师范大学专场)

为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用人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工作。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0人(其中高中教师56人、初中教师10人、特殊教育教师4人)、中职教师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9日至2006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6.具备《2025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及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报考,但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查阅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与合浦县教育人才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779-7286579、1580779099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8:0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9:00-11:00,现场报名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填报信息报名,也可以持填好的《2025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仅限选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第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准。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接受报名后将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在报名信息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审查结果,通过现场报名的现场反馈审查结果。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核心课程审查,审查结果由考务组集体研究决定。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不实或隐瞒处罚经历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报考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错过招聘考试、签约、考察、体检等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无法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其他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1月29日9:0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核验,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然后按规定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

招聘将通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依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不达1:3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该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非广西师范大学在读生应聘人员需通过“广西师范大学微信访客系统”提前预约方可进校参加招聘考试(具体预约办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报考乡村学校岗位的本科生,不用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当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0人时,本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先参加笔试,然后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前30人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起进入面试。

报考县城学校岗位的本科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当同一县城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30人时,本岗位所有人均须先参加笔试,并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前30人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起进入面试。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9日(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4.笔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外通知)。

5.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一卷)

6.笔试成绩:现场或通过微信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暂定10分钟(根据考场条件适当调整,具体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3.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地点另外通知)。

4.面试范围:合浦县中小学现行使用教材(由考务组提供)。

5.面试组织管理:面试实行考生抽签制度,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课室、考场和考后休息室等面试区域。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面试其他要求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拒绝签字不影响面试成绩有效性),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五、签约

(一)确定签约人选。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签约人选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没有笔试环节的再组织二次面试,并依据二次面试成绩择优聘用。二次面试将按以上“四、招聘考试”中的“(二)面试”程序组织。

(二)选岗和签约。入围签约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报考岗位中的招聘单位,每人只能选择本岗位中的一个招聘单位,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已选定招聘单位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和招聘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不按要求签订的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不得再参加年度内其他场次应聘。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前成立考察小组,每个考察组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多种形式进行,必要时考察对象必须按要求配合。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合浦县教育局将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合浦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工作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合浦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县委编委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或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考官、考场工作人员、考察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务人员等在工作过程中,如遇上述亲属关系的,务必主动提出回避。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4)。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合浦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7291109 。

(五)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招聘计划、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请及时联系合浦县教育人才发展中心变更。

本公告由合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合浦县教育人才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许老师(15807790996)

办公电话:0779-7286579

电子邮箱:15807790996@163.com

详细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小北街44号

邮编:536100

附件:1.2025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5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二维码

图片1.png

3.2025年合浦县教育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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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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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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