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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验小学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实验小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202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始建于1948年,是天津市教委唯一一所直属小学。学校位于市中心,毗邻人文气息浓厚的天津“五大道”。学校秉承“实验、创新、发展”的校训,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工作中,积极发挥着示范校和窗口校的引领作用。

近两年,学校荣获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共同体(天津)成员项目单位、全国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试点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天津市中小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天津市中小学课程思政研究基地校、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试点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程基地校、天津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等市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2025年我校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我校计划招聘:体育教师3人、美术教师1人、劳动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保健医1人、信息科技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6)岗位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具体岗位要求见《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证明其属于面试认定范围(相应学科)。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如依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参照《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见附件《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1月26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

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网上审核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00至12月12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00至12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12月05日16:00至1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通过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确认截止后,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将按照文件要求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笔试等环节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9:00,从报名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所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均不得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应聘教师岗位(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劳动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信息科技教师、语文教师、数学教师)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应考者所任工作岗位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应聘非教师岗位(保健医)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于2025年1月24日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线为55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最迟于资格复审前5天在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发布。考生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原件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面试人员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

(1)应聘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

①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政治面目,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所提供的毕业证或开具证明所述专业须与《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②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要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携带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师范专业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开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其属于面试认定范围。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如依旧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保健医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人员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

4.毕业生推荐表

若为2025届毕业生,则需所在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25届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党组织关系证明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11月2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四)2(2)或(四)4有相关政治面貌证明亦可)。

6.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涉及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我校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含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通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在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公布,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持身份证(有效期内)、《面试准考证》。未携带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若面试当天某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按照实际到场考生人数进行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

模拟授课及答辩。考生现场抽取上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进行现场模拟讲授,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考生模拟讲授及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其中模拟授课占80%,答辩占20%。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应聘非教师岗位(保健医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考生依据考官提问作答,主要测评考生对所应聘岗位工作了解、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值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面试成绩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数均统计到小数点后第一位。

面试成绩超过及格线(60分)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等有关情况在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本人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应聘资格。因此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情况,学校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

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缺额的情况,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聘用及待遇

学校办理拟聘人员备案后,拟聘人员须携带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时间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二)我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市实验小学网站(https://tjsyxx.tj.edu.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另行通知。学校同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787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303185

附件:《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实验小学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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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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