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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47人公告•西南大学站-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宜昌市“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招聘47人公告•西南大学站

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宜昌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赴西南大学开展校园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计划共34个岗位47人。具体岗位详见《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西南大学站》(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5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17: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西南大学站》(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二)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填报的《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西南大学站》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9:00-17:00到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展位(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参加现场报名。具体展位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一)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2024年12月6日9:00-17:00,到西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展位(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流程。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西南大学站》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5.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由资格审查单位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在西南大学进行。

  (一)面试

  1.第一轮面试。12月7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第一轮面试。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一轮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以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4分钟,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分数不计入面试成绩。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围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电话、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第二轮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2.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第二轮面试。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教师岗位第二轮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 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其它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面试考官向考生提问,主要考察教育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水平等,测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第二轮面试分数为考生面试成绩。

  (二)笔试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宜昌市第一中学高中美术教师岗位笔试为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自备画板、纸张、炭笔、铅笔、水彩、水粉、丙烯等绘画工具,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四)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被聘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 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西南大学站.xlsx

                  2. 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西南大学站.docx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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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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