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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招聘12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招聘12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12名(公办高中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咨询电话
(区号0512)

0501

江苏省震泽中学

037

高中数学教师

2

数学及相关专业

2025年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

63053111

0501

江苏省震泽中学

038

高中英语教师

1

英语及相关专业

63053111

0501

江苏省震泽中学

039

高中语文教师

1

中文及相关专业

63053111

0502

吴江中学

040

高中物理教师

1

物理及相关专业

63026111

0502

吴江中学

041

高中化学教师

2

化学及相关专业

63026111

0503

吴江高级中学

042

高中语文教师

2

中文及相关专业

63473908

0503

吴江高级中学

043

高中物理教师

1

物理及相关专业

63473908

0503

吴江高级中学

044

高中化学教师

2

化学及相关专业

63473908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2025年应届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获得过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部分重点高校(见附件2)应届硕士研究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硕士阶段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获得过校级综合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教学技能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硕士阶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④本科阶段毕业于部分重点高校。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明、获奖证明等),须在2024年12月8日前取得。

4.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5.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

1.报名、资料上传: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11月29日12:00—12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11月29日—12月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1月29日9:00—12月10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须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表彰奖励等情况须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一致。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报名材料上传: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须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可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网址且截屏上传);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

(7)各学历阶段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4.信息确认: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考核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按招聘计划数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超过8:1的岗位,经资格复审可直接进入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初定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后放弃考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

1.面试初定于12月下旬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说课、问答等形式,主要以考察拟任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为主。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另行安排加试。直接面试的岗位,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给予定额住房补贴:聘用后3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800元、硕士研究生600元。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七、咨询电话

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吴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3981987、63981952、63981971。

附件:部分重点高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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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属公办园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芙蓉区教育局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聘用单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

3.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5.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工资待遇

1.享受芙蓉区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幼儿园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

招聘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本次招聘的具体流程与要求说明如下:

(一)报名阶段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16:00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要求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放至一个PDF文档,发送邮箱:253655431@qq.com,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电话”格式命名。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短信和电话通知2月3日上午参加面试。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2月3日8:30

2.面试地点:芙蓉区教育局万国城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3.面试形式:6分钟无幼儿片段教学试讲+1分钟技能展示+2分钟现场交流。

4.面试要求:面试当天请务必携带所有证件、证书原件,以便现场核验。

(三)结果通知

面试结束后两日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录用人员将根据芙蓉区局属各公办幼儿园的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统一分配与安排。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入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谢老师:19091704731

何老师:19973112067

2.监督电话

殷老师:13357219519

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顶岗教师学科及名额:小学英语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个人资料发送至875706643@qq.com。邮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姓名+电话+岗位名称”。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二)温馨提示

1.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2月28日17:00。

2.个人简历请留下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3.经过审核进入面试人员,将另行通知。

4.学校地址:成都大学附属实验小学卓逸校区(成华区隆兴南四路29号)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计划招聘控制数人员55名。详情见《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不含)至2008年2月2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需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2月2日(不含)之前;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吸毒被管制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8:30至2026年2月4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15:00,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026年2月5日23:00。

  3.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经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系统,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印章或他人代签。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报名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工作经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考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

  4.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5.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2月6日8:30至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缴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镇街出具的低保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落款需在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31日之间)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事宜。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数。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为 2026年2月9日。具体安排为: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以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时间共计12分钟,其中试讲9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80分,才艺展示2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的,或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控制数人员的工资核定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工资待遇和增长机制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控制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控制数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按企业职工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及时接收递补等相关通知。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82-82136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5-8818666

  本公告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乌兰浩特市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江西省赣州市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应试者实际需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赣州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2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与报名缴费

(一)测试时间:2026213日、14

(二)测试对象:

(1)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

(2)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三条,应试人应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三)网上报名时间:参加21314日测试的应试者可于129上午9点起进行网上报名。每批次限定420个名额,总共840个名额,截止时间为26上午10点

(四)收费标准: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文件,本次测试社会考生收费为50元/人

(五)缴费方式: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向考生发送缴款码短信,请考生及时关注手机信息。考生凭缴款码信息登录江西省财政厅官网或进入赣服通小程序、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缴费成功后保存好缴费凭证,以便考试当天向工作人员出示核验。如因考生弃考或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27日至12错过打印时间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七)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赣州市蓉江新区京澳线飞扬大道北段西侧(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科技楼六楼)。由于测试站周边未设社会停车场,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市内乘坐112路、138路公交车至“应用技术学院西门”站向西步行300米即到,也可使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导航搜寻“赣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南门”。

联系电话:0797-8686236

、考生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考生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注册登录(建议在报名时间开放前注册好个人信息、上传照片并收藏该网址)

——“报名入口”选择“江西”——点击“我要报名”——根据意向测试时间选择 “赣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择“时间”——点击“下一步”——查看报名须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登记照——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二)打印准考证: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流程和内容

(一)测试流程: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日期和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包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户口簿等证件)。如遇特殊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调整安排。

测试具体流程:核验相关证件及缴费情况→采集身份信息→进入候测区→测试→自行离开。

(二)测试内容:详见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用书),书内附配套音频资源和“畅言普通话”模拟测试等资源。

、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40个工作日左右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成绩查询”栏目输入个人信息后查询。(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增加了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

、其他要求

(一)根据国家语委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精神,自2023年6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室及备测时间设置,请广大考生知悉。

(二)考生不得委托中介培训等机构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或测试成绩。“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bm.cltt.org/#/index)”是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打印准考证书和成绩查询唯一官方网站,请勿轻信其他网站或渠道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任何相关报名和测试信息。

(三)因采用计算机辅助系统测试,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参加测试。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像素为390*567以上,不小于20K、不大于1M。以上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方可修改。

(五)为营造安静的测试氛围,考生请勿穿着高跟鞋入场。

六、政策咨询电话

赣州市教育局:0797-8991499

温馨提示

赣州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如报名、考试技巧等任何形式的相关培训,请各位考生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缴款码缴款参考步骤

赣州市教育局2026年1月28日

重庆市万州区2026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切实解决广大考生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仅面向万州区户籍人员及目前在万州区工作、求学、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站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报名时根据网页提示添加当批次QQ群。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6月1日、8月3日、10月8日、12月1日。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万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公告。

3.特别提醒: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栏目,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三、测试时间及流程

测试时间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测试流程:万州区教委514室缴费—515室采集信息、候考—测试室考试。

四、测试费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41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每人每次50元。考试当日现场缴费(建议使用微信支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缴费凭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参加测试后1个月左右,我站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栏目发布纸质证书领证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证书,逾期1年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

4.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申请添加“我的证照”。

5.如需证书邮寄(到付),请务必添加当次测试QQ群。

七、友情提示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八、联系方式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咨询电话:023-58232656。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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