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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2024年秋第十五小学校教育集团校园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南阳市2024年秋第十五小学校教育集团校园招聘教师60人公告

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隶属南阳市教育局,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全国文明校园。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决定开展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

通过校园招聘形式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5届毕业生60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要求师范专业;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三、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4.本科生年龄要求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校园招聘职位表》)。

6.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网站(http://www.nyswx.com/)、微信公众号(名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高校校园招聘现场进行发布。

(二)报名

1.线上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登录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网站(http://www.nyswx.com/)、微信公众号(称: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下载填写《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按(“姓名+学科+就读学校”命名)以PDF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371699711@qq.com)。

2.现场报名: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学校将赴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进行校园招聘,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现场填写《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本人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15:00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须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1.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大于1:6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及与教师岗位匹配的情况。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6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直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刘老师 0377-66005072 17537701588

监督电话: 0377-63137469

附件:

附件:1.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职位表

附件:2.南阳市第十五小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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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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