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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教育局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教育局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193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2、3,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近年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雅思考试6分、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3日之后出生)。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进入报考专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最多可参加2个考点应聘);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心理测试环节

考生在报名平台报名时须完成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四)报名及资格复审

1.时间与地点

(1)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下午17:00。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00。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00。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

2.注意事项

从网上报名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我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我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6)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考试

(一)长沙和海口考点

本考点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内容:说课或模拟授课、专家问答、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依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二)珠海考点

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要求应聘者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写1课时的教案。

2.面试。采取微格教学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当天在招聘点及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4.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及选岗。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及招聘点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选岗时间”。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 60 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除招聘岗位为1人的以外,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公示7天。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

(九)本方案由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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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长沙考点)

2.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珠海考点)

3.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海口考点)

4.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承诺书

6.海口市教育局2024年冬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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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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