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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

为优化教体系统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高质量发展,拟面向昆明市外公开引进2名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优秀高中教师,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一)富民县简介

富民县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素有“滇北锁钥”之称,环境、气候、资源得天独厚。县域面积993平方公里,辖5镇2街道,共有汉、彝、苗、回、白等34个民族,常住人口15.3万人。县城距昆明主城19公里,武昆高速、武倘寻高速、昆倘高速和G108国道、轿子山旅游专线穿境而过,形成“两横、四纵”的干线格局,交通便捷,属昆明“半小时经济圈”。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先行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行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县等称号。

(二)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简介

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一中)创办于1944年,八十年来,聚英哺萃,服务桑梓。2020年10月富民县人民政府与昆一中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于2020年11月挂牌成立昆一中富民学校,2022年10月学校与云南大学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实现云南大学星耀学校优质教育资源输入,云南大学和昆一中强强优质资源的覆盖为学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11月评为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

学校现占地面积130.5亩,建筑面积53157.37平方,活动场地面积29110平方,绿地面积19730平方。学校现有4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189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朝气蓬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89人,其中有省级、市级优秀(骨干)教师65人。

校内有历史悠久的文庙院落,史称“黉学”,距今300余年,学校挖掘“黉学”资源,创办“黉学讲坛”,发扬“黉学”精神,打造“黉学”文化品牌。以“培育英贤”为宗旨,以“以人为本,为每个生命的精彩奠基”为办学理念。秉承“敬人、律己、博学、 厉行”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学校现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与实习基地、昆明市传统体育运动网点学校、昆明市青少年文学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昆明市文明校园、省级园林单位,连续四年荣获富民县教学质量优秀学校。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高中2人(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对象

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下列四类人员:

A类: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省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C类:州(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的教师;

D类:在工作县(区)教学成绩优秀的高中高级教师(所教学科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平均分以上)。

(二)引进的条件

1.需是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在职在编,且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工作经历的教师。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3.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未受政纪党纪处分,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6.A类优秀教师需50周岁以下,B、C、D类优秀教师需45周岁以下。

7.A、B、C类急需紧缺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引进公告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昆明教育人才网(http://www.kmjyrc.com/)、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com/)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优秀教师引进公告,广泛进行宣传本次引进紧缺优秀教师相关政策,发布相关信息,宣传富民县、推介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吸引各类优秀教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5日—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dangsykm@163.com),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卢老师13888098635、党老师18387141902。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昆明市外优秀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2)引进层次证明材料(A、B、C、D四类);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教学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工作县(区)排名情况,需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荣誉称号及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昆明市外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按附件3整理打包。

4.注意事项:

(1)对自己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信畅通。在引进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或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由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依据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进入面试环节,进行面试遴选。

2.A类、B类、C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依据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量化评分。面谈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谈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谈者的面谈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谈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D类教师引进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依据专业素养、学科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个人素质综合量化评分。模拟课堂时间15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面试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面试者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的引进环节。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fm.gov.cn)、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ynkszp.com)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可在以上网站相关栏目查询。

4.确定初步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按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再根据同类同岗位报名人员面试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初步人选。

(五)体检

1.通过面试确定的初步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的列为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资格和商调

初步引进人员资格经富民县教体系统优秀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后,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确定为拟引进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函进行商调。

(七)组织考察及政审

1.拟引进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商调的,成立由人社、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的考察组,通过核查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对拟引进人员身份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考察期间,联动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是否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情况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通过人员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保障措施

凡引进的优秀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按照在职在编事业同等级别人员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在职在编同等级别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优秀教师引进安家费、购房或租房补助等制度。

(一)安家费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优秀教师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二)购房或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8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6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优秀教师标准的,在我县购房的可享受500元/月购房补助,租房的可享受500元/月租房补助。

购房或租房补助根据引进优秀教师引入后在富民购房或租房的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核实发放(提供在富民购房或租房证明),二者择其一。引进的优秀教师按学年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购房或租房补助,购房或租房补助发放期限5年。购房或租房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三)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优秀教师配偶愿意到富民县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优秀教师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五)就医绿色通道

引进优秀教师在我县公办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的优秀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二)引进的优秀教师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方可享受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三)引进的优秀教师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购房或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辞退手续。

(四)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优秀教师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优秀教师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5.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其他应予取消优秀教师引进资格的情况。

(六)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871—68817168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811142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0871—68811053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附件:

附件1: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xls

附件4:昆一中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面向昆明市外引进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昆明市第一中学富民学校(富民县第一中学)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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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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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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