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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 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 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二)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2名,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能。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户籍不限。

  3. 2025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可按2025届毕业生报名。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非2025届的高校毕业生;

  (6)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电话畅通。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月12日14:00

  2.报名网址:https://xwjszp.wxtoo.cn/

  3.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5:00

  4.应聘者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6: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2月6日9:30-12月12日16:3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方为有效,方可进入第一阶段考核环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计划对应岗位并已通过网上初审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报名结束时间后一个工作日的16:00前。

  6.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为JPG格式、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PDF格式);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4)高校就读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加盖部门公章)、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PDF格式),普通话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类奖励证书(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10份)、发表论文情况(限1篇)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境外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目前无认证材料的需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PDF格式);

  (8)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院校教务部门章,PDF格式);

  (9)承诺书(PDF格式)(见附件3);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

  对完成报名的人员,新吴区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资格复审与适岗综合评价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等信息将在新吴教育网(https://jyzn-cms.wxeic.cn/web)上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适岗综合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综合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根据适岗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适岗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00元,缴费成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招聘单位可按适岗综合评价成绩有序递补面试考核人员。

  面试形式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2025年3月-5月参加新吴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须服从教育局交流安排,并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含)以上。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5年8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诚信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并将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对其非诚实守信行为也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六、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63、81891316、81891306、8189133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s://jyzn-cms.wxeic.cn/web)。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2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1358

  八、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二)岗位简介表.XLSX

  2.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3.承诺书.DOCX

  4.“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要点选摘.DOC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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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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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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