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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

  百年学府,淮畔明珠。蚌埠第二中学始建于1928年,历史底蕴深厚,是安徽省首批省级示范高中,先后被评为全国绿色学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国家级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安徽省首批38所中小学智慧学校示范校,2023年跻身“全国百强中学”。

  学校坚持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四有”好教师。蚌埠二中现有正高级教师4人,特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88人,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教坛新星6人,省最美教师3人,省优秀教师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达百余人。

  学校秉持“启迪学生心智,关注终身发展”的办学理念,崇尚一流,追求卓越,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平民情怀、君子品格、领袖气质,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品质示范高中。近年来,蚌埠二中在全国五大学科奥赛、科技创新和各类学生活动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省级荣誉千余人次,2024年获全国物理奥林匹克竞赛金牌、银牌各一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校教育紧缺人才需求,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审批编制计划,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计划开展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蚌埠第二中学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全程参与指导。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岗位,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见《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认同蚌埠二中文化理念,服从分配及工作安排;

  4.具有招聘岗位对应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录用一年之内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博士研究生不限定博士阶段专业,前置学历满足岗位专业需求即可;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高校网站、蚌埠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蚌埠发布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扫码(QQ或微信扫码均可)进行在线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二维码如下: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报名二维码

  在线报名后,报考人员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登记表》(见附件2),同个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成1个PDF件)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ahbbezbgs@163.com,邮件“主题”栏填写样式为“毕业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如:陕西师范大学+高中语文+XXX)。

  (2)有关要求

  ①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②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网上资格初审

  蚌埠第二中学汇总在线报名信息后,同时对报考人员发到指定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以邮件形式反馈至考生报名邮箱。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前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现场报名的材料相同。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下旬。报名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具体报名时间与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请密切关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蚌埠教育”微信公众号、蚌埠第二中学网站及蚌埠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2)报名材料

  ①《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纸质版2张);

  ②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材料;

  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及在录用一年内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⑤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⑥本人求职简历及曾获荣誉奖项等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原件核查退回,复印件留存一套),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2024年12月下旬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现场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开考比例的考生,可在公布取消(核减)岗位计划数后,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面试答辩三部分内容组成。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教学设计

  满分为10分。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课堂教学

  满分为70分。课堂教学为备课后进行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答辩

  满分为20分。面试答辩对考生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4.成绩计算

  按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若面试成绩相同,先后以课堂教学、面试答辩、教学设计得分高者入围体检环节。若考生课堂教学、面试答辩、教学设计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使用蚌埠市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附件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录用一年之内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的承诺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情况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教师招聘有关规定,人才经公开招聘录用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按照《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引进新入职教师,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

  提醒:

  1.非陕西师范大学应聘人员凭机票、火车票等凭证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补贴;

  2.如有必要,将进行二次公开招聘;

  3.未尽事宜由蚌埠第二中学解释。

  咨询电话: 

  蚌埠第二中学   姚老师   0552-2043733  13865673616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附件1: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登记表

  附件3: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面试教材版本

 

蚌埠第二中学

2024年12月9日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附件1: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附件2: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登记表.doc

  安徽省蚌埠第二中学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公告附件3: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届冬季“校园招聘”教材版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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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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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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