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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下半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具体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委党校网站(https://www.zhswdx.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事业编制教师3名,详见《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6.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及《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3),请提供可编辑版本;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扫描件;

  3.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课题、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作论文、课题材料、获奖证书等。出版著作的,请提供著作的封面、目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请提供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参加科研项目的,请提供项目申报材料、结项材料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4.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专业+姓名”。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来珠海参加考核时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当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5时,该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当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大于1:5时,该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线70分。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5时,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属于笔试岗位的,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工作意愿、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四)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

  考生综合成绩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https://www.zhswdx.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的,由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二)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以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128116。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76。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4年下半年招聘博士教师岗位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5.报考指南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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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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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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