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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第一幼儿园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第一幼儿园人才引进公告

学校简介

宜良县第一幼儿园成立于1955年9月,是隶属于宜良县教体局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12900 ㎡,建筑面积14500㎡,绿化面积 4383.20㎡,园所设计合理、功能齐全、四季常绿、鲜花常在。配备了宽敞明亮、科学标准的幼儿活动室,拥有先进的多功能演播厅、直录播教室、音体室、感统训练室、绘本室、美工室、建构室、木工坊、生活体验馆等幼儿专用功能室,在场地的布置安排上把学习与生活,游戏与运动合理融合,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安全、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幼儿园成为孩子学习生活的乐园、学园和花园,满足了幼儿全面发展的需要。幼儿园共有44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422人。教职员工201人,其中在职在编115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31人,昆明市春城名师1人,市级教坛新秀5人,县级教坛新秀4人,市名班主任3人,有省级美术特色工作室1个,县级名师工作室1个。

在县委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以及全园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园所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巾帼文明示范岗”、“云南省级文明单位”、“云南省级平安校园”、“云南省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云南省结对帮扶先进集体”、“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示范党支部”、“昆明市规范化建设五星级党支部”、“昆明市A级食堂”、“昆明市卫生保健合格单位”、“昆明市师德师风先进集体”等荣誉。

学校秉持“办有文化的幼教、做有思想的老师、育快乐健康的孩子”的办园宗旨,树立“为孩子终身的发展奠定基础”的办园理念,践行“育人为本、敬业为乐”的治园箴言,格守“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的校训,发扬“崇爱、求真、和谐、发展”的校风和“讲师德、钻业务、强素质、比奉献”的教风,倡导幼儿“乐动、乐学、乐问、乐思”的良好学风,全面贯彻落实“身心健康、乐群合作、兴趣广泛、自信自立”的教育目标,创办家长、社会满意的优质幼儿教育,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现代化的办园条件,现代化的师资队伍,现代化的教育管理和教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面加强宜良县第一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宜良县第一幼儿园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2025年优秀高校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4人,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宜良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学前教育教师4名。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第一幼儿园人才引进公告

三、引进对象

符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云南省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通知》中紧缺学科的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非紧缺学科的省内外高校具有师范专业背景的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宜良县教体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考录及人才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参加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已进入录(聘)用手续办理环节人员;

4.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落地推介

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室落地推介。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等事项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邮件、短信、来电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2月8日上午9:00至12月18日上午9:00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进行报名,逾期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地址:http://www.ynpta.net/pub/ksml.php?type=1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需按照要求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昆明市宜良县教体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因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等则不用上传)。报名成功后,须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前查看审查结果。

3.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个人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与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开考前,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组织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但人才引进报考岗位人数比超过1:10的,加试笔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参加后续环节,面试因报名人员弃考等原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考核,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一)加试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当日在宜良县人民政府官网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如面试成绩末位并列,加试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后续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环节。

1.时间:2024年12月22日(星期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场;

2.地点: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加试笔试的进入面试人员电话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加试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参加后续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当综合成绩末位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于2024年12月23日在宜良县人民政府官网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布。

八、签订就业协议

(一)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面试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人才引进岗位数与签订就业协议人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于2025年1月前完成就业协议签订。

(二)签订就业协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县教体局可从相应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4);

2.综合成绩公布后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联系不上考生本人,且两名经办人员已做好记录并确认的。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底,具体时间以公告(电话通知)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2.地点: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二)资格复审所需要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资格。

十、考察、体检

(一)对已签约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对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由各人才引进单位在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4);

2.考察或体检环节联系不上考生本人且两名经办人员已做好记录并确认的。

十一、公示、聘用

(一)县教体局对考察、体检情况及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条件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取得情况进行审核,合格后在宜良县人民政府官网及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体局提出人才引进意见建议,县委人才办根据规定认定引进人才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三)涉及硕士研究生人才引进工作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涉及博士研究生人才引进工作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昆明市宜良县教育体育局:

0871-63956812

宜良县第一幼儿园:

李老师:13648807889

何老师:13888001247

昆明市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540716

(二)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宜良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3956810

附件

附件1宜良县第一幼儿园2025年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表

附件2昆明师宜良县教体系统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4自愿放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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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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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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