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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引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引进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是指:

(1) 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9.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0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6:00。

3.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3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2月2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48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2月20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2月25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材料。镇江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2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报名网站中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实习经历及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7)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以上材料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完整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3.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考试考核

共分2轮进行,依次为:综合评价、面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入围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名单在镇江市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综合评价结果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请在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提供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及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岗、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则以模拟课堂成绩高者入围;如果模拟课堂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选岗结束后,开展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主动放弃岗位、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引进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引进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 本次引进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 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工作日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16342;0511-88916341。

附件:

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附件1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

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附件2: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目录

江苏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镇江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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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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