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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南宁师范大学专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等精神,顺利开展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贺州市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贺州第一高级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第三高级中学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原则上为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硕专业均应符合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 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26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5.自愿在贺州市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服务满5年。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其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从2024年12月16日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站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单位其中的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2024年12月18日9:00至24日17:00。考生将《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考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计划表》。招聘单位将按照《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南宁师范大学专场)》(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最后一天报名的,当天反馈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9:00-17:00。地点为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大厅。

2. 资格审查(复审)。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考生均需于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9:00-17:00在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一楼大厅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1)《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诚信承诺书》。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给招聘单位核验,逾期未能提交核验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同时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自动失效。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至1:3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9:30-10: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规定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免笔试考生不需要参加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教材全套),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准备(各学校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7)。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1:3比例的限制。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和试讲内容。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试讲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5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后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栏目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65383(贺州第三高级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2.贺州市直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

3.诚信承诺书(模板)

4.核心课程证明(模板)

5.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模板)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7.贺州市直相关学校使用教材版本汇总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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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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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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