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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仁德学校招才引智招聘公告(第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仁德学校招才引智招聘公告(第1号)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省仁德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仁德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西达居井坡队,是一所专门学校,主要职责是教育和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省仁德学校的批复》(琼编〔2024〕118号),省仁德学校为海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分为考核招聘(第Ⅰ类岗位)、考试招聘(第Ⅱ类岗位)两种方式。其中考核招聘13名,考试招聘21名,共34名,因专门学校职责的特殊性,需对个别岗位设定性别等,具体详见《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2)。

第Ⅰ类岗位:13名(专技岗)。

第Ⅱ类岗位:教育教学人员18名(专技岗)、财务人员1名(专技岗)、管理人员2名(管理岗)。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本次考核招聘要求报考者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技能条件,因学校职责的特殊性,凡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或技能条件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次考试招聘要求报考者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等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9.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23日至2006年12月23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有文身的(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hainan.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发现岗位多投视为无效报名,不予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凡超出规定时间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教育厅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00—12月31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288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相应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材料如下:

(1)《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贴照片并上传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4)应聘的退役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书(所有信息面在同一页面);

(5)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8)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加盖公章);

(9)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

(10)报考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附件6,加盖公章);

(11)《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4);

(12)教师资格证;

(13)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准时关闭,2024年12月31日12:00后不再接新用户报名,且在2024年 12月31日 17:00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仍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考试招聘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教育厅官网。

(三)公开考核招聘(第Ⅰ类岗位)

1.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3天,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等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退役军人同时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信息面在同一页面)。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为笔答和答辩两个部分,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岗位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包括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岗位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心理素质水平等岗位必备能力。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当天于考点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时,须进行第二轮考核,按第二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考核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招聘结束后,成绩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布。

(四)公开考试招聘(第Ⅱ类岗位)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相关规定,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思想政治、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公示3天。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会计师资格证等及相应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报考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附件6,加盖公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相关规定。

(1)面试形式与内容:教育教学人员(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为笔答和答辩两个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组织策划协调能力、应用文写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3)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公开考核招聘(第Ⅰ类岗位)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公开考试招聘(第Ⅱ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学校情况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或考试综合成绩的应聘人员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核和考试结果,由学校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因省仁德学校职责的特殊性,应聘人员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纹身瘢痕等文身的,体检不合格。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核、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招聘(考试招聘)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仁德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省仁德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与省仁德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至少为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海南省专门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城区中小学教师赴基层学校交流帮扶工作方案》执行教职工相关待遇和评价与激励制度。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仁德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733981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休息)。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休息)。

七、联系方式

1.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76138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人:罗老师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1、0898-665020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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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职位表(第Ⅰ类岗位)

2.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第Ⅱ类岗位)

3.海南省仁德学校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报名表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工作经历证明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

8.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海南省仁德学校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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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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