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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教育局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45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教育局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45名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余姚市教育局下属中学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情介绍

余姚市,浙江省辖县级市,由宁波市代管,位于浙江省东部、杭州湾南岸,素有“文献名邦”“东南名邑”等美誉。是浙江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姚江学派的发祥地,也是王阳明、黄宗羲、严子陵、朱舜水、蒋梦麟等人的故乡。

二、招聘指标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5名(含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11名)。招聘岗位、指标和相关要求详见《余姚市教育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对象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附件2)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二)部属师范院校以及部分高校(附件2)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浙江省其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1.曾获得浙江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10%的毕业生(师范类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放宽到20%);

(四)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学排名当前最新榜单前100名国(境)外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招聘对象”条件的2023届、2024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二)年龄条件:1994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9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国籍和户籍条件:中国国籍,具体省市区户籍不限。 

(四)专业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五)其他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公务员、现役军人。

2.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境外学校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线上笔试、现场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2024年12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yuyaojiaoyuju.cc)(以下简称“网上”),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保存。技术咨询电话:0574-89553151(吴老师)。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因招聘岗位错填、漏填造成的网上报名不成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2025年1月2日—1月3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4.2025年1月6日14:00—1月7日11:00报考人员可在“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二)线上笔试

1.笔试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统一组织线上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时政类、教育基础知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学科知识。

2.笔试共100道选择题,60分钟作答时间,满分为100分,4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中,招聘指标1-2人的岗位按1:5的比例,招聘指标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3.笔试时间:2025年1月9日。考生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登录指定平台线上笔试网址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现场复审

1.通过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需现场复审确认。

复审时间:2025年1月16日。

复审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和北师大余姚实验学校官微通知)。

2.所需资料

(1)《余姚市教育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须在“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上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证或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获奖、成绩专业排名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不全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予通过。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以研究生要求报考的岗位不足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调剂招聘计划数,办法详见附件1说明。

4.准考证说明:本次招聘不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各环节的测试和体检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

(四)面试

1.对象:面试入围人员。

2.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17日8:00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进行(具体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报考人员准备时间30分钟(含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面试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控制在7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控制在3分钟以内)。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不合格的淘汰。

(五)签约

1.签约人员确定方法:所有测试环节结束后,在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分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笔试形式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下同)确定签约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书者,则在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签约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17日下午在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签约人员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则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

(六)体检

对签约人员组织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违约,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上述确认签约人员办法确认递补人员),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七)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浙江省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凭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正式签约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等相关证书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或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凡定向招聘的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定向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向招聘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优先选择权。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说明

(一)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二)本次招聘在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姚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八、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4)89553220,89553225,89553232,89553233

技术咨询电话:(0574)89553151

监督电话:(0574)89553211,8955322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咨询电话:

(0574)62433609  13567536012

联系人:崔老师      

微信公众号: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

附件1:余姚市教育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高校名单

附件3:余姚市教育局北京师范大学专场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4: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二维码

                              余姚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

浙江省余姚市教育局下属中学及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及附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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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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