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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6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36名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宿迁市“百博千硕集聚计划”,加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优秀教育人才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热爱教育事业,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不予继续聘用。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段专业所属大类一致。

6.01-03岗位面向附件4院校名单高校进行引进。

7.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人选: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师范类院校(7所)毕业生(附件4);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师范受教育经历;

(3)高中阶段以来获得过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截至报名截止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6)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形成电子版的证明材料发至邮箱suyujiaoshizhaopin@163.com【邮件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主要包括:

(1)《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表内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0KB以内);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5年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以及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证明(研究生含本科阶段);

(4)高中阶段以来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压缩后请控制在20MB以内)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7日。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如实报考,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资格审核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后,无人报名岗位的招聘计划,将调剂到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中,具体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2.适岗评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按照引进计划数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进入人数确定。适岗评价成绩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面试。面试采取演课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照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为不通过。面试在宿迁市宿豫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前来我区参加面试的省外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省内高校毕业生给予500元定额交通食宿补贴。

4.体检及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照与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考察时,考生须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原件。

5.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拟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通过考察但暂未具备办理聘用手续的考生,需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根据需要安排至区内城区学校工作。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1.引进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我区拟出台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由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01-03岗享受我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调同等政策待遇。

2.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名师梯队培养,也可选拔至教干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宿豫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6502、84466501,监督电话:0527-80609012(宿迁市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0527-84465736(宿迁市宿豫区人社局事业科)。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5年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高校名单.docx

附件5: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6: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

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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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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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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