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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100人公告(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茂名市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100人公告(第一批)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组队到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化州市情况简介

化州市属广东省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中国南方油城茂名,南连著名海滨城市湛江,西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北倚桂东门户玉林,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因盛产化橘红,素有“中国化橘红之乡”美誉。全市总面积2357平方公里,辖17个镇和6个街道,总人口约180万人。化州山川秀丽,陵江、罗江、鉴江三江汇聚,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明朝内阁首辅杨一清、岭南画派代表人物陈金章、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等一批文人名士。化州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全国‘两基’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近年来,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为人才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目前,化州市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具体招聘学校和各考点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详见附件。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所学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3.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县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县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共设4个招聘专场,相应岗位招聘指标数额仅限于相应的招聘专场(详见附件),招满即止,如东北师范大学专场岗位招聘指标未招满额的,该岗位剩余的招聘名额保留到吉林师范大学专场继续招聘,以此类推。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每个招聘专场资格审核前一天。请考生按照时间节点扫描下面二维码或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vm/Q0QaWUN.aspx# 系统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不作网上审核,由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自行匹配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自己所报考的专场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再另行通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为准。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面试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8:30—11: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

(3)面试及签约时间:面试及签约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2.吉林师范大学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四楼407。

(3)面试及签约时间:面试及签约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3.哈尔滨师范大学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11: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D区1楼招聘宣讲一厅102。

(3)面试及签约时间:面试及签约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4.华南师范大学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2025年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楼。

(3)面试及签约时间:面试及签约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5);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在院校就业推荐表;

5.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6.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7)。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核材料(1-6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确认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放弃。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纸质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后将原件归还考生,留下复印件。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或网上报名成功但未到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微信群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考生均须严格按照面试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面试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面试,证件不齐全的不能参加面试。

(六)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学基本功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八)自主选择学校

招聘工作小组与拟聘用考生进行面谈,分学科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就业补充协议书》。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相应教师岗位。

(三)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违约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

(六)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七)本次招聘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七、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

(二)广东省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

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5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表(东北师范大学专场)

2. 2025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表(吉林师范大学专场)

3. 2025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专场)

4.2025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5.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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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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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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