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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5年度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2025年度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步伐,加强我州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延边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吉林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面向师范院校专项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延边州直属6所学校面向师范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计划招聘48名。其中,延边第一中学4名、延边第二中学9名、延边第一特殊教育学校1名、延边开放大学1名、延边大学师范分院6名、延边职业技术学院2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延边州直属学校专项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考生应具备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2)。

6.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5:00。

报名方式: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上传至报考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详见附件2)。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表(附件1,从网上下载填写签名)、本人在校成绩单、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已毕业择业期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JPG格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所需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故意隐瞒、虚报瞒报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投递的简历、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有关规定

1.每个有意向的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此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初筛初选按照1:3比例(报名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筛初选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与教态、课程和教学设计能力等教学基本功;学科理论知识水平、课程标准与教材的理解能力、学科基本技能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与专业精神、身体与心理素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视为总成绩不及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顺序通过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五、签订协议

依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拟签约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当天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签约后不得擅自违约,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录入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签订协议后,各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或实际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完备聘用后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毕业或本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程序进行递补。公示期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相关附件

【延边州直学校】附件1:2025年延边州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延边州直学校】附件2:2025年延边州直属专项招聘紧缺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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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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