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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5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珠海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57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1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珠海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东与香港、南与澳门陆桥相连,港珠澳大桥竣工后,珠海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陆地面积1725平方公里;岛屿众多,素有“百岛之市”美誉。珠海,青春之城、活力之都,一座用青春定义、用活力妆点的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一座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荣获了“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称号。更多信息可访问中国珠海政府网站(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的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鸿鹤校区)、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麒麟校区)、珠海市田家炳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等公办学校是珠海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酬薪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8.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分别为A和B两类。

  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非在职)。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到之日到报名首日)。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具体是指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珠海市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3.所有岗位录用人员由珠海市教育局统一招聘、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对考生作任何赔偿。

  4.所有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

  (2)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留学归国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签约—体检—考察 —公示—聘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30至2025年1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板块进行报名。考生要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扫描件。

  3.报名程序。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下午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4.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教师职称证;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⑩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⑨⑩项,其中材料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材料④,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材料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国(境)外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⑨⑩项。材料⑦,要求同上。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⑩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三)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报名状态将变成“待审核”。报名系统将于每天下午5点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状态将变成“审核通过”。考生报名状态如处于“待审核”的,可撤回报名,并修改个人信息;如已变成“审核通过”,考生将不得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认真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可前往现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

  在珠海设置考点线下笔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公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图片1.png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笔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入围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    

  (四)心理品质测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若某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人数少于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在珠海线下进行。

  1.面试形式、分数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②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2.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3.未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按上述原则安排后备人选进行体检。

  (九)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后及时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完成当天(或招聘单位指定的签约日期),拟聘用考生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考生不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日期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完成《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签署的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s://zhjy.zhuhai.gov.cn/)和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hrsj.zhu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正式入编后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未满5年期间,聘用人员拟调离珠海市教育局直属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不予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3.考生须积极配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附件4。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

      2.202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指南

      4.咨询电话汇总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珠海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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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1名、工勤辅助类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政府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幼儿园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五年内(2021年12月30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此项目考察期间由招聘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长沙”平台进行查询)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http://jyjyey.csedu.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http://jyjyey.csedu.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附件1)《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附件2) 。

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2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境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网站。通过打开下面链接或者扫下面二维码报名。

https://f.wps.cn/ksform/h/write/eJatPQzT/(专业技术类)

tu

https://f.wps.cn/ksform/h/write/Ry45a4UF/(工勤辅助类)

tu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周四)9:00—12月19日(周五)18: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资格初审合格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到园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4.报名材料准备。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的考生需提前准备《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幼儿园保育员的考生需提前准备《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七、笔试

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

1.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公告)。如笔试安排发生变动,以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教师招聘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可用电子身份证、驾照、护照或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等替代)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室。

2. 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3. 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9:00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9:00-14:00到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内容为统分是否存在漏评、漏记、漏统情况。考生不能查阅本人或其他考生试卷。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6:00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考生,以招聘岗位职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均入围);不足1∶5比例时,以实际入围人选确定人员。

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考核依据,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八、面试考核

1.考核人员。参加考核的人员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初审合格并已接到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报考保育员岗位人员;第二类是笔试合格且成功入围面试考核的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

2.考生应于12月25日(星期四)上午7:30到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八方园)集合点集合,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3.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驾照、护照或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等替代)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

4. 考核办法

(1)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考核办法

①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②考核为试教、面试、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附件1)。

③考核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④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考核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⑤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考核办法

①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②考核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办法见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附件2)。

③考核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④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通知书在其后两位考生考核结束后依次领取。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⑤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职数为基数,按 1∶1 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预录用情况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按通知及时与幼儿园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未及时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行放弃。

十、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体检由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三、联系方式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0731-82281608

附件:

附件 1: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岗位表.docx

附件2: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岗位表.docx

附件3: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5年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工勤辅助类)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2025年12月11日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2025年秋季学期教师招聘公告

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位于双流区东升街道宜城南巷1号(地铁3号线D口旁)。多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川西第一夫子”刘沅先生的教育思想,以“仁爱”为教育核心,不断追寻“推仁推爱 成人成己”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富有仁爱之心、热爱之力的未来君子”。

学校占地50余亩,现有学生2300余人。教师162人,其中省、市、区各级名优教师49人,学科带头人8人,研究生12人,是一支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教育教学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学校教学设备先进,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是双流区一所硬件设施配备高端的新优质学校。学校不仅建有先进的音、体、美、科学、计算机等功能室和标准的运动场、排球场、篮球场、武术训练室和舞蹈室等,还配备了AI智能和未来课程相关的科技学习室。

学校先后获得“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学校”、“四川省绿色学校”、“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光明阅读书会·阅读示范校”、“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艺术教育先进组织单位”、“内江师范学院·教育部峨眉武术传承基地联盟示范单位”、“双流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双流区教师发展基地学校”、“双流区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校风示范校”等百余项国家和省级荣誉,是四川省教育家论坛成员学校、四川川投国际网球中心·网球/游泳教学实践基地、人民出版社·全国传统文化基地校、成都市武术运动协会单位会员、成都市电视台少儿频道金牌节目选送基地、双流区啦啦操最具活力校园。

第二部分    招聘事宜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双教人〔2022〕2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岗位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小学语文

 2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语文)(二级学科)

 

小学数学

 1

 

本科:数学类

研究生:数学(一级学科)、学科教学(数学)(二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二级学科)

小学体育

(田径方向)

 1

 

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二级学科)、体育教学(二级学科)、运动训练专业(二级学科)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专业对口或有相应学科的从教经历。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要求:202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岗位要求: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在职教师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无违反师德相关情况及记录,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满足1990年8月31日后出生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

(1)获县级及以上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

(2)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通过二维码在线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截止。

3.报名咨询: 

徐老师:1850823825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初选形式为笔试,测评内容为综合素养、学科素养测试等,满分100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按比例确定的最末一名进入面试存在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面试。

2.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考核当天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及证明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初选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考核

考核方式:面试

面试:无生试讲、专业展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考核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注意:学校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通知符合条件者进行后续统一考核流程,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同时开展职业行为风险心理测评。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体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聘用及报到

1.体检及考察合格者,招聘单位报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

2.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无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七) 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南区)

2025年12月12日

江苏省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本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本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1日至2007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6年6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baoying.yangzhou.gov.cn/),查询《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既可通过网上报名,也可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 .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byjyjrsk@163.com。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00-12月15日16:0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2月11日9:00-12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还须在2025年12月16日9:00-17:00、12月17日9:00-11:00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二楼(研究生就业服务中心209)参加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9:00-17:00、12月17日9:0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就业招聘大厅二楼(研究生就业服务中心209)

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3921912326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盖章后报名方为有效。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成功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下列材料:①《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奖学金、竞赛成绩、综合表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12月17日14:00-16:00至报名现场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宝应县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审查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现场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人社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超过12月17日11: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生课堂)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报考学科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未增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增加笔试,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宝应县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宝应县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宝应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宝应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宝应县教育局或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4-88293263。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应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0514-88222683

附件:1.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3.2025年12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广东省翁源县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和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翁聚英才·源来有你”系列招聘活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翁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29名,公开选聘翁源县外在编在岗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情简介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部,因处于北江支流滃江之源而得名。全县面积约2175平方公里,东与连平县相连,南与新丰县交界,西与英德市、曲江区接壤,北与始兴县、江西省毗邻,人口约42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兰花之乡”“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翁源素有“粤北南大门”之称,是韶关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窗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已形成“三纵一横”高速公路网,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

  翁源县教育局是代表翁源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共52所,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8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14所,幼儿园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属事业单位3个(翁源开放大学、翁源县教师发展中心、翁源县教育事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翁源县中小学教师129名,公开选聘翁源县外在编在职教师5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了解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

  三、招聘对象

  (一)公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

  (二)公开选聘对象:翁源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按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四)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考试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8日8:30至2026年1月4日17:30登录“翁源县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选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ydypjszp202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的,视同未报名处理,责任自负。

  2.线上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6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其中一种: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Ⅱ.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Ⅲ.提供《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并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⑤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图片,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至报名系统。

  (2)公开选聘翁源县外教师报名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无则不需提供)。

  ⑤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扫描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如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若以自然年考核的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近三年的考核表。

  ⑥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参考附件6)。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图片,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至报名系统。

  (二)线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完善的,须在2026年1月4日17:3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考试报名确认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615日8:30至1月617:3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系统在2026年16日17:30后自动关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请于2026年1月8日8:30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将于2026110星期六上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排名末位同分者并列进入。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应聘人员登录翁源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不再另行通知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公告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公开招聘教师需提交资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彩色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岗位表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⑤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⑥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2.公开选聘教师需提交资料:

  ①《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彩色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③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附件6)。

  ④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如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若以自然年考核的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近三年的考核表。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七)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形式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技能考核×3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翁源县教育局通过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讲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翁源县教育局通过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5.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及后续环节资格。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翁源县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怀孕应聘人员生产完毕后,由应聘人员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3.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没有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翁源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辞职或调离我县的,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3年内不得参加翁源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二)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翁源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的人员,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四)对从翁源县外到翁源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认定为“青年人才”的,按照现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最高500元/人,省外的最高1000元/人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由中共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为方便联络,所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翁源县教育局无关。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告内容、政策进行解释。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或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监督电话:0751-2817183。

         

  附件1:广东翁源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doc

  附件3: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doc

  翁源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江西省吉安市2025年12月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社会人员测试需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定于12月20日—21日组织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此次测试天数为两天,每天测试人数420人,报满为止。

  2.缴费时间: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将发布补充公告,最迟12月15日,缴费时间至12月18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接收到缴款码短信,也可在补充公告中查询缴款码,考生凭借缴款码按时完成缴费,缴费后打印准考证。

  3.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社会人员测试专场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

  4.测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12月21日(星期天)。

  二、测试地点

  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1号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教实训楼3楼A区),考生可乘11路、13路或96路公交车到奥体中心站下车,由学校东门或北门进入。

  三、报名方式

  考生打开“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登录系统(未注册的考生请提前注册)→报名入口选择“江西”→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以及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完成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于12月15日前登录吉安市教体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看补充公告,了解审核通过考生名单、缴款码、缴费方式、具体测试安排、测试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方式为考生自主网络报名,“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为官方唯一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账号时请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个人证件照,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0796-8223037。

  吉安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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