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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完成查询、认证。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报考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户籍、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所有各项填报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更改。

(四)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9时—10日16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7日10时—11日16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1月7日10时—12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3日—8日;

(五)笔试时间:3月8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预计4月21日(查询时间和方式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吉林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吉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吉林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5.驻吉林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需首先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户籍、学历、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是找回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信息填报。考生在2025年1月7日9:00-1月10日16:00登录网报系统。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使用翻拍照片。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身份核验、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照片要如实反映本人相貌,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工具过度美化,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冒用、盗用他人照片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符合吉林省报名条件的视障考生请提前与视障考点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取得联系,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选择长春大学视障考点进行报考,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431-85250456。

4.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2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联络表》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发改价调联〔2024〕344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5年1月12日24时前登录网报系统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3日—3月8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报名常见问题见附件2。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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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有关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类别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六)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的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公告),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2025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21日—24日,面试日期:2025年5月17日—1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四)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五)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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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附件2: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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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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