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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2025年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教师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南阳市2025年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教师6人公告

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直属于南阳市人民政府管辖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先后被授予河南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南阳市文明校园、南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位于南阳市市区的新校区一期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工程正在推进建设,将于2025年秋期具备入住条件。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校园招聘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人数

通过校园招聘形式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5届毕业生6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科类教师岗位要求本科生为师范专业,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专业)。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4.本科生年龄要求200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校园招聘职位表》)。

6.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nywbzz.com/)、微信公众号(名称:宛北中专)、高校校园招聘现场进行发布。

(二)报名

1.线上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日期间登录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nywbzz.com/)、微信公众号(名称:宛北中专)下载填写《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按(“姓名+学科+就读学校”命名)以PDF格式上传到指定邮箱(wb67233284@163.com)。

2.现场报名:2025年1月3日上午9:00——18:00,学校将赴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北段)地学楼二楼学术报告厅215房间进行校园招聘,凡符合应聘条件有意报名者可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现场填写《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考生本人于2025年1月3日上午9:00——18:00到现场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须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1.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大于1:6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及与教师岗位匹配的情况。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岗位招聘职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6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直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招聘资格,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77-63137469

附件1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职位表.docx

附件2南阳市宛北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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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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