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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教育领域紧缺专业教师,现决定开展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以发布的《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9.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6日(不含)至2007年1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对于具有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序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聘人员年龄统一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10.户籍或生源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在阿拉善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不含)前。

1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素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需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如《招聘岗位表》无特别说明的,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报名日(不含)前。

除以上招聘要求,岗位须具备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中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阿拉善盟范围内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服务期限未满的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列入“优师计划”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审查网站为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8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8日20:00,缴费时间:2025年1月6日9:00至1月8日24:00。

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1月9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注册登录后在报名网站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学习(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须上传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的扫描件。 

5.《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取得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6.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7.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可随时从报名网站查询,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进行,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通过人员,需要缴纳考务费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需要在缴费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成功的人员,请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开考比例为2:1(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公布。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一科,主要测试考生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同一试卷只能使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测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5.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2: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岗位,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4)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岗位所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5年苏木乡镇学校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证上不能体现具体学科方向的,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大学期间全部成绩单(体现所修的专业课程和绩点学分)。

(11)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同放弃。

(六)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为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以后)×40%+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高低排序。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主管部门核定无误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备案。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网、阿拉善盟教育体局网站、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岗位(校际间教师轮岗交流除外),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盟行署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3.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命令)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招聘组织单位在招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5548314977、15548316900

技术支持:0471-3690362

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专项教师:报名入口

附件:1.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报名登记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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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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