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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吸引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到召陵区工作,促进召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核定2024年漯河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计划的通知》(漯人社〔2024〕65号)和《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漯河召陵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召人社〔2024〕86号)等精神,结合召陵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漯河市召陵区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28名,具体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35周岁及以下、博士和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以教育部官网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是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7.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通过召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hsl.gov.cn)进行发布。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8:00-17:30,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所需材料:①《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版);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⑤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⑥证件电子照(统一为蓝底彩色2寸,JPG格式);⑦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报名方法和要求: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lzcyz@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pdf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召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对网上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5年1月6日至7日在漯河市召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一致,包括:

(1)《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版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2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

(7)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1.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根据各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全场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核定、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在漯河市内最低服务期五年。被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召陵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人才引进事宜由漯河市召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5-2605396(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计划表.docx

2.漯河市召陵区2024年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漯河市召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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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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