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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市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毕业生公告

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因第一次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未能完成招聘计划,决定进行第二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9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及要求详看附件《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第二次)》。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获得以下个人奖项之一的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国家奖学金;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以报考;岗位不同招聘对象有所不同(详见岗位表);招聘对象(三)的奖项须在报名前取得,如有未列出但确与所列奖项相当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它证书;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最迟取得证书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当日。

(五)考试考核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聘用。

(六)聘用后履行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参加各类调动考试,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者须履行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不符合教师从业规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和各有关招聘学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玉溪人才网:www.yxrc.cn

西南大学:bkjyw.sw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job.snnu.edu.cn

云南师范大学:ynnu.ynbys.cn

2.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至2025年1月13日24:00止(现场报名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在工作日直接到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澄江市行政中心裙楼东208)报名。

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本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cjjyrs@126.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1)《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研究生期间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7)本科以来取得的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注:报名表中所列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同无效;2025年1月13日24:00报名截止后,提交材料无效。

(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报名提供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讲课、问答或专业素养展示)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8:00至测试结束。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澄江市凤山小学(小西校区)(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澄波花园西侧小西城村337号),若有变动以最终通知为准。

(三)签订就业协议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按讲课成绩排序,讲课成绩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逾期不签订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如有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了解考察聘用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考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交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生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 0877-6917366

监督电话: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691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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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第二次)

2.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报名表(第二次)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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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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