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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藤县2025教育系统面向(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紧缺专任教师第二轮6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藤县2025教育系统面向(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紧缺专任教师第二轮63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因扩大招生、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空缺的中学学科专任教师(含中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在县城举办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第二轮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学科紧缺专任教师(含中职教师)63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28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名额招聘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即未办理过实名编制或者聘用控制数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3.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1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3)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后2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已签约藤县教育系统所属公办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签约拟聘用的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6)。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表(第二轮)》(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参加“双选会”、采取“网络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融媒”公众号、“藤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报名。

2.第一步,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1月13日上午8:00–1月20日上午11:30),扫描公告下方微信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进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

3.第二步,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认(进行资格复审的岗位须与网络报名所应聘的岗位一致)。应聘者应提前下载《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4.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地点:广西藤县潭津中心校西校区招聘会现场各相关学校招聘展位(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河东天乐一街83号)。

5.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5年毕业生:

①《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认证下载);

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⑥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

①《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⑥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同时应聘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者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4)应聘者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被列入签约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初审结果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应聘者。未接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反馈信息的,视为通过网络报名初审。所有通过网络报名初审的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认,未按规定到现场进行复审核验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岗位招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参加考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特别申明:网络报名初审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网上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无法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该部分人员可选择直接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应聘者需扫码进入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并全部进入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课堂片段教学)。如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可相应递减岗位招聘数量或按实有人数进行开考或不予开考。由招聘单位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应聘者如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时,要及时告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不再改报。如需改报,则由原报考单位联系改报的招聘单位对其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答复应聘者。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所报考的岗位确定开考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领取笔试通知书

应聘者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发放《笔试通知书》,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五)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

1.笔试形式:采用封闭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聘学科教学设计测试(撰写教案)。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20日下午15:00开始,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3.笔试地点:在广西藤县潭津中心校东校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4.笔试内容:根据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节课的内容进行教学设计(中职教师为本县中职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各学科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5),总分值100分。

5.注意事项: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撰写教案)时,只允许在答题纸指定的位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在教学设计内容中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笔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笔试阅卷评分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笔试地点张贴或在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六)面试比例

经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报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课堂片段教学),且不受1:3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面试(课堂片段教学)

1.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岗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学科专业教师组成。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月21日上午9:00开始,在广西藤县潭津中心校东校区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包括进入候考室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短信或在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现场抽选确定(中职教师为本县中职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教材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各学科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5),现场备课30分钟,课堂片段教学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试场。

4.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试场、考生候考室、考生面试后休息室(签约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试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5.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申请回避。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应聘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3)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试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个人信息的扣3分。

(4)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试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试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公室统一保管。

(5)参加面试的各位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试场纪律和要求,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自觉维护试场秩序,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6.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课堂片段教学各方面表现进行独立评分,在7位考官各自评出的最终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拟招聘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7.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各试场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或在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公布。

(八)签约

1. 确定签约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如学历也相同,依次以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 签约方式

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双方在三方协议书上共同约定)给权利受损方。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其岗位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签约。

(九)考核

对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招聘岗位考核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十)体检

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选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藤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二)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聘获聘的人员须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3.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者具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的,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申请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规定履行毁约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希望广大应聘者从选择应聘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面试、诚信守约。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3697、0774–7291626

监督电话:0774–7295035

 

附件:1.藤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任教师微信报名二维码(藤县专场招聘会)

附件2: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表(第二轮).xlsx

附件3: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招聘单位各学科使用教材版本汇总.doc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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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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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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