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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第一批次教师全国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第一批次教师全国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被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单位。2021年,学校入选“云南省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双高建设单位、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教育集团入围国家级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2019年,学校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5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入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2022年,学校获得了“第一届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一等奖”;2023年,学校成功入选第一批云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培育单位、7个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4月,学校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2024年,学校在软科中国民办高职院校排名中省内同类院校排名第1位。

二、基本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身体条件。

(五)符合我校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

(六)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

(七)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不适宜从教的情形;

6.有其他不良影响或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需求及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技术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专职教师岗: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第一批次教师全国招聘公告

五、薪酬福利待遇及生活条件

(一)薪酬福利

执行《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方案》,以岗定薪,易岗易薪。

(二)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教师公寓,自愿申请入住,且按月给予住房补贴。

(四)职称评审

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依据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审。

(五)成长发展

学校提供国内外培训机会和学历提升资助政策,学历提升政策,按照标准报销学费,毕业后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历补贴。

(六)交通车

工作日免费乘坐往返昆明市区的交通车。

(七)其他福利

1.假期: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福利及补贴:享受各大节假日福利、话费补贴、中餐补贴;

3.享受健康体检、各类工会活动及互助医疗等福利。

六、聘用方式

采用全职聘用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以“申请学院+姓名+学历层次/职称+专业”命名(例如:数字商学院+张三+硕士研究生/副高+电子商务)打包并发送至邮箱:jmwshr@126.com。

相关材料目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4.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或其他资格证书;

6.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等;

7.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

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中心(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学校人力资源中心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招满即止。

(四)综合考核

学校以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术科研能力等。

(五)入职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用

经考评合格者,予以录用,学校同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杨林校区

邮编:6517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71550

邮箱:jmwshr@126.com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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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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