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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北民族大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西北民族大学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将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府,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是甘肃省确定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简介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xbmu.edu.cn。

二、招聘计划

专任教师岗位93个(高层次人才40个、普通师资53个),招聘信息详见《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2)。

高层次人才的能力业绩应符合西北民族大学“兰山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基本条件,或达到西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第四层次及以上条件,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属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急需,符合招聘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团队,实施“一人一议一策”的工作机制,协商确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服务的强烈意愿。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专任教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能力业绩及其他条件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学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期间招满为止。应聘者通过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研究聘用。应聘者须填写《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简历、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书、科研材料(含检索报告)等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学术不端行为。凡报名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用人单位人才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学校用人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全程录像。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主要采取函调、外调、查阅人事档案、教师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与聘用条件不符的,不能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报审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学校用人单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研究结果,学校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按程序报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含其干部人事档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招聘待遇

(一)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同类岗位人员确定。

(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引进人才层次,兑现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补助费。

引进对象

科研启动费

安家补助费(税前)

人文社科

自然科学

第一层次

协商确定

第二层次

100万元

240万元

180万元

第三层次

60万元

150万元

100万元

第四层次

40万元

80万元

60万元

第五层次

20万元

50万元

40万元

第六层次

10万元

20万元

30万元

(三)新进博士按副教授七级岗位的标准发放校内岗位绩效。

(四)学校为入选“兰山人才工程”人选提供年薪或工作津贴(其中杰出人才年薪“一事一议”、领军人才年薪90万元/年、拔尖人才年薪70万元/年、学术带头人工作津贴10万元/年、学术骨干工作津贴8万元/年、青年学术英才工作津贴5万元/年),并在学术工作空间、科研经费、研究生招生指标、团队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五)高端人才需要搭建科研平台、组建科研团队的,提供200-1000万的科研平台建设资金。

(六)学校为高端人才提供校内周转房,协助安置子女上学,并为其配备科研助理。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等已退休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纳入高端人才引进范围,不受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全职引进后实行年薪制,提供科研启动费。

六、其他事宜

(一)2025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确定聘期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等。

(二)高层次人才按事业编制进行管理,普通师资按预聘制进行管理。

(三)各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七、联系方式

(一)人才招聘系统地址:

https://rszp.xbmu.edu.cn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70861

(三)学校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1: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专任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发布版).pdf

附件2:西北民族大学2025年专任教师(普通师资)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发布版).pdf

附件3: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pdf

西北民族大学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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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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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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