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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2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20人)

西安音乐学院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授权单位建设高校,“一带一路”音乐教育联盟成员高校。学校传承红色基因、办学积淀深厚、专业特色鲜明,在75年的发展历程中,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音乐艺术人才和艺术教育工作者,为西北地区建立了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提升国民音乐素质、繁荣我国音乐文化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西部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在读证明(加盖公章),明确所学专业名称和学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6.除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各岗位要求学科专业(类)名称及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8.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曾有学术不端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xyzp.xacom.edu.cn进入“西安音乐学院招聘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有关要求如下:

(1)诚信承诺书。应聘者报名上传附件材料时,须根据系统提示下载《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和签名后以PDF文档格式上传。

(2)材料内容。各岗位报名须提供的业绩成果等材料见附件要求,也可上传其他能体现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材料格式及大小要求。附件材料格式主要为pdf、jpg等常见图文格式或mp3、mp4等常见音视频格式,如材料较多请压缩为rar等格式文件后上传。每个附件不超过50M,如音频或视频文件容量过大,请先上传至哔哩哔哩bilibili(仅限此视频网站),并将网址链接以doc或docx等文档格式上传。

(4)材料真实性要求。提交的音视频材料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12日18:00。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岗位5、6、8、9、10、11、13、14、17、18、19,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消;岗位1、2、3、4、7、12、15、16、20紧缺专业博士岗位不设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和上传的各项信息和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材料不完整、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三)笔试

岗位5、6、8、9、10、11、13、14、17、18、19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笔试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音乐教育学、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及综合文化素质。

笔试同一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学校面试环节。

(四)面试

以下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

1.岗位5、6、8、9、10、11、13、14、17、18、19笔试通过人员;

2.岗位1、2、3、4、7、12、15、16、2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面试方式为专业能力、专业知识、试讲、综合素质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岗位1、2、3、4、7、12、15、16、20,同一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岗位5、6、8、9、10、11、13、14、17、18、19,实行总成绩制,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费用自理。

(六)公示

各项考核考察通过者报学校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经考核合格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具体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提供10万-20万元科研支持经费,实施目标任务管理,任务期内就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艺术实践等业绩成果进行量化考核。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7043

联系邮箱:rsczp@xacom.edu.cn(联系邮箱,拒收报名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在招聘管理系统主页认真阅读“应聘须知”,若您首次登录在招聘岗位栏目无法浏览“应聘须知”或无法找到申请岗位按钮,请尝试重新登录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各个环节通过人员名单、考核(考察)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pdf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西安音乐学院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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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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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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