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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52个,计划招聘教师64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

三、招聘对象

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明确资格证学段和学科)、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相同学科的普通高中、初中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

(七)其他条件: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八)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服务年限: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不少于10年。服从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调剂,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

(十)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五、相关待遇

正式事业编制;被聘用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可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至2025年1月21日下午17:3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报考学校邮箱(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生源地、培养方式(注明“非定向”等)、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的事项,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4.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非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供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用支付宝查询截屏);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8.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另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用支付宝查询截屏);

9.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3);

10.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如“1-报名表-张**”。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序号-用人部门-招聘岗位-姓名”,如“5-第五中学-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张**”,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后,要及时与学校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并确认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环节。入职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上述资格审核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面试

面试由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拟定2025年春节法定节假日后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答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确定名次。

(四)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公示

区教委组织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6.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7.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8.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9.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在聘期(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协议)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三)被聘用人员的起薪时间以办理报到手续的时间为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确定。非京生源毕业生通过进京审批的,三年后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延庆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八)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联系人:詹老师、崔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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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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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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