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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

才聚荆楚·梦圆黄冈 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武穴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人才到武穴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武穴产业发展和用人岗位需要的部分国内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引进数量。计划引进40人,涉及市直13个部门所属21家事业单位共34个岗位。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30个岗位引进34人;全日制本科生学历4个岗位引进6人。

引进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已在武穴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根据岗位类别和报考情况,由市引才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2025年2月5日在武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xue.gov.cn/)、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https://www.wxrsj.cn/)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点击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本次引才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报名表均通过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进行,咨询电话0713-6277017。(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考生报名表,附件4)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10:00至2025年2月12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5年2月12日17:30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填写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引进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在网上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0日9:00至2025年2月14日17:00,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5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2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附件5)。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引进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单位的审核标准必须一致。

(5)《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本科、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仅限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如要求“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引进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测试。根据引才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武穴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社局会同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测试(含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引进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急需紧缺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并报武穴市引才工作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公布岗位调整信息。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测试内容及方式。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为3道题,答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笔试卷面满分折合成百分制后的40%。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计分办法。考生测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成绩相同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的,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签订诚信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引进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武穴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6.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7.聘用和培养。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武穴最低服务期为3年,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引才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也可取消引进计划。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保障。引进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二)近亲属可在武穴市城区落户。引进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武穴市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三)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武穴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方案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及引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三)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为确保引才工作质效,若个别急需紧缺岗位存在无人报名或无人参考等情况,可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在其他岗位通过面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无人报考或无人参考岗位所需岗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进行合理调剂,已入围人员、主动放弃人员不参加调剂;调剂后的岗位情况,在武穴市人才招聘与考试网公示。

联系电话:0713-6586108(武穴市委组织部人才股)

0713-6277017(武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pdf

附件2: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武穴市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教育部专业目录(1).zip

中共武穴市委组织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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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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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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