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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

为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促进县域内各学段教师有序流动,推动教育提质增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纳雍县委关于印发<纳雍县人事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党字〔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初中学校师资短缺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调49名教师到城区初中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定和发布《工作方案》、报名、考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纳雍县在职且编制在小学的教师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截至2025年2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5.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2月11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考调《工作方案》及《岗位表》(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需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文件复印件(加盖中心学校公章),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报名表中的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时,本人须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管理”。

4.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须达2:1及以上。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2月14日8:30-12:00,14:00-17:30。

3.领取地点:纳雍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选岗

参加选岗环节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工作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已选岗教师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工作方案》解释权属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1: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2: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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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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