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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

为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合理调配师资力量,促进县域内各学段教师有序流动,推动教育提质增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纳雍县委关于印发<纳雍县人事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党字〔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初中学校师资短缺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调49名教师到城区初中学校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定和发布《工作方案》、报名、考试、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审批、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纳雍县在职且编制在小学的教师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截至2025年2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4.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5.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2月11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考调《工作方案》及《岗位表》(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因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需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职称文件复印件(加盖中心学校公章),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报名表中的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时,本人须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管理”。

4.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次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须达2:1及以上。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2月14日8:30-12:00,14:00-17:30。

3.领取地点:纳雍县教育局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选岗

参加选岗环节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工作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已选岗教师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工作方案》解释权属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1: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2:纳雍县2025年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xls

贵州毕节市纳雍县2025考调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公告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纳雍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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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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