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福建泉州师范学院2025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师范学院2025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泉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和南安分校区,占地近1700亩。下设二级学院(系)19个,本科招生专业57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福建省一流学科1个、福建省重点学科7个、福建省应用型学科6个、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主干学科3个、化学、工程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1%学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8万多人。现有教职工14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多人,台湾全职教师20多人,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福建省闽江学者、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人选等省级高层次人才150多人,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福建省本科教学团队17个,福建省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因工作需要,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下同)。个别岗位有作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学位

需求学科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A01

文学与传播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中文应用、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艺术设计类、社会学类、管理学类、表演艺术类;历史学类: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历史地理学、世界(历)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博物馆服务与管理;

艺术设计类 :美术学(书法方向)、文字学(书法方向)、书法学、书法教育等相关专业。

李老师

0595-22918005

 

A02

陈守仁商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经济贸易类: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统计与分析、理论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学、网络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服务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商务经纪与代理、外贸、投资经济、对外经济贸易、金融贸易、服务外包、国际经济与贸易(外贸会计方向);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财政、财税大数据应用、金融数学、保险、保险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金融、经济与国际金融、金融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互联网金融;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管理专业、市场营销学、国际物流、物流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物流;

电商物流类: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实务(含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

尤老师

0595-22919963

 

A0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

陈老师

0595-28029550

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A04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学科教学(物理)、物理电子学、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无线电物理;

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机械类;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集成电路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电子信息;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朱老师

0595-22917084

 

A05

光电工程系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声像工程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集成电路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计算物理与数值分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光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可视化程序设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智能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软件工程(信息管理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无机化学等相关专业;

仪器仪表类: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焊接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仪器科学与技术、工程硕士(仪器仪表工程)、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骆老师

0595-22003815

 

A06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数学类、统计学类、系统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

通信信息类:计算机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通讯、移动应用开发、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数据通信与因特网、通信软件技术;

电气自动化类: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嵌入式技术与应用、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医学影像工程、医学信息工程;

机械类: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控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

教育学类:计算机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信息物理工程。

查老师

0595-22111805

 

A07

外国语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阿拉伯语、阿拉伯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笔译、阿拉伯语口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国别与区域研究、外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含外国语系、院、校开设的相应语种相关专业);

教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教育学与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学校课程与教学、学术发展与教育等相关专业;

翻译:翻译实践、翻译教学和教育管理、翻译技术应用与开发、语言服务行业研究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国别和区域研究、阿拉伯国家研究、区域国别学理论方法、区域国别综合研究、区域国别专题研究、区域国别比较研究、中外文明交流互监、全球与区域治理等相关专业。

陈老师

0595-22918050

 

A08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土建类、测绘类、环境生态类、环境安全技术类、海洋科学类

汪老师

0595-22919980

 

A09

海洋与食品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生物科学类:生物学、生物科学、遗传学、微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生态学、生物技术;

教育学类:学科教学(生物)、生物教育;

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及应用、微生物技术及应用、微生物学与生化药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营养与健康、水产品加工及贮藏、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生物技术、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轻化工类:发酵工程。

洪老师

0595-22919563

 

A10

化工与材料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矿业工程、生物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资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制药工程、生化工程、生物与医药、化工与制药、制药工程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药品生产技术;

教育学类:化学教育;

化学类: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橡胶工程技术;材料化学、复合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能源与材料工程、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生物医学材料;

土建类:土木工程材料。

曾老师

0595-22870772

 

A11

纺织与服装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丝绸技术、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技术、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制版与工艺、服用材料设计与应用、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现代纺织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染织艺术设计、新型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材料与应用、现代非织造技术、纺织机电技术、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服装设计;

轻化工类:染整技术、数字化染整技术;

艺术设计类:艺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首饰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皮具设计、皮具艺术设计、鞋类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工业设计、艺术管理、设计艺术学、产品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刺绣设计与工艺、民族服装与饰品、文化创意与策划。

任老师

0595-22609830

 

A12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神经内科、神经外科;

音乐学类:音乐心理学;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制作、数字游戏设计、电脑游戏技术、影视艺术技术;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教育技术学。

王老师

0595-22918327

 

A13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表演艺术类。

曾老师

0595-22792900

 

A14

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艺术设计类:美术(学)、绘画;

教育学类:美术教育;

艺术设计类:设计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设计。

杜老师

0595-22917900

 

A15

体育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体育教育。

黄老师

0595-22915676

 

A16

交通与航海学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机械类、水上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电气自动化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交通运输、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安全与环境、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交通运输装备类: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自动驾驶技术(无人驾驶技术)。

柯老师

0595-22767991

 

A17

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教师

研究生

博士

历史学类:考古遗址保护、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鉴定(赏)与修复、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展示利用技术、文化遗产等相关专业;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要求研究方向为微生物种群);

生物科学类:微生物学;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地质学类:地质学;

土建类: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岩土工程;

地矿类:岩土工程技术;

地理科学类: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文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遗址保护规划、历史城镇及传统村落规划等相关专业;

艺术设计类:艺术学(历史、理论与评论)、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管理、设计艺术学等相关专业。

丁老师

0595-22012930

 

A18

丝路语言文化研究中心教师

研究生

博士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

张老师

0595-22919507

 

三、引进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层次类型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及生活津贴。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福建省引进人才待遇。

4.博士高层次引进人才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人才待遇。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泉州师范学院(www.qztc.edu.cn)等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泉州师范学院招聘邮箱yinpin@qztc.edu.cn,邮件主题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应聘材料如下: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核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七、考察体检

考察环节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邮编:362000

联系人:许老师、郭老师

电话:0595-22783070、0595-22906239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泉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919635。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师范学院

2025年2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