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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贞丰县公办幼儿园2025临聘教师招聘17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贞丰县公办幼儿园2025临聘教师招聘177人公告

为补充我县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全面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发展。贞丰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临聘教师招聘工作,成立贞丰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文件起草、送审及公告发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岗位性质

(一)岗位:贞丰县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

(二)性质:合同制职工

三、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四、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共17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2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一定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 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待遇保障

临聘教师试用期按照每月3000元工资标准发放,工作满3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每月3200元工资标准(3000元基础工资+200元绩效工资)执行。各临聘教师所在幼儿园根据贞丰县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评相关规定,将临聘教师纳入本校教师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依据。临聘教师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同时为签订聘用协议的临聘教师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报名及面试

(一)发布公告。通过贞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zf.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工资待遇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以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报考人员还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并将有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装档。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本年度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处于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1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储备、职业素养、应变能力、教育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招聘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体检时间:2025年3月11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相关幼儿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5.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6.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名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由相关幼儿园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入职审查

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

(六)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

聘用协议期限原则上为1年(以周年计)。协议期满,考核合格,确因岗位需要,可以继续签订聘用协议。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后,聘用人员须服从所在幼儿园及贞丰县教育局的管理,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八)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9-6611900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均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板块(网址:https://www.gzzf.gov.cn/zwgk/zdlygk/ywjy/jsgl/)发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表》中“联系人及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公告》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十、本《方案》由贞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贞丰县教育综合业务股,联系电话:0859-6612700;贞丰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59-6612781。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贞丰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贞丰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3.贞丰县2025年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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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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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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