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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教师招聘4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5年教师招聘40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报名应聘本公告招聘岗位时,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拟聘公示程序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二章规定情形的岗位,以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该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考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的,考生在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符合附件1“其他条件”中相应条件的,均予以认可;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只能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发展情况或条件报考。

附件1所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2025年2月24日9:00至2025年3月3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选择首页“热点服务”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选择“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名审核。

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5年3月3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5年3月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不进行笔试考试和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五)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5年3月5日9:00至3月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执行(详见附件5),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5年3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当天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3:1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三)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于面试当天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考察前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如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人员聘用后需在彭水自治县服务满3年(教育部直属院校公费师范生聘用后需在彭水自治县服务满6年),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考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彭水自治县教委:023-78446010、023-78448691;

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

(四)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彭水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3.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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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怀化市2026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通告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定于5月23日至24日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30日9:30至5月11日24:00。

2.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账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index)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第二步:登录报名。已注册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湖南”入口,认真阅读《湖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介绍》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

第三步:提交信息。考生仔细核实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提交。

注:本次只面向社会考生开放测试;无意参加测试者,不能抢号占位,否则系统将予以记录,影响再次报名参测。

二、现场缴费

1.缴费时间:

5月12日(8:30-12:00,14:30-17:00)

5月13日(8:30-12:00,14:30-17:00)

2.缴费地点: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大厅(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育才巷12号)。

3.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

4.缴费提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至现场缴费确认。如委托他人代缴费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不接受现金支付,采取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5月23日、5月24日(注意:测试报到时间以考生打印准考证上显示为准)。

2.测试地点: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市教育局阳光服务大厅报到,到培训中心六楼采集信息,在三楼测试室测试)。

四、测试须知

1.如患有发热、咳嗽等传染性疾病人员一律禁止参加测试。

2.请考生按时完成现场缴费,然后于测试前一天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六章第十六条: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意:港澳台和外籍考生测试当天须出示三个月及以上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证明后方可参测!过期、消磁、临时及电子身份证均无法参加测试!)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现场采集),未自行打印准考证及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测试资格或者测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如有必要,还将通报其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5.根据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全国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测试试卷已同步进行更新,请考生在测试前按照新版测试大纲内容备考。

6.本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报名和辅导培训,不接受中介代办。

7.测试期间,本测试考点车位有限,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做好安全防护。

8.怀化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放工作的通告都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如遇突发事件,测试时间将做临时调整,相关通知也将发布在怀化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本站不另行通知。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成绩查询:正常情况下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成绩。

2.证书领取:测试结束60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凭身份证到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领取普通话证书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言怀化教育”—“政务服务”—“邮寄申请”申请邮寄(要求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填写正确)。

请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打印,证书遗失不予补办。请尽快领取,并妥善保管!为避免跑空,您可在领取证书前先致电咨询您的证书是否已可领取。

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请在测试结束后3个月内领取证书,逾期不领证,本站和市民服务中心不承担保管责任。

六、咨询电话

1.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745-2722340;

2.怀化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C栋3楼85-86号综合窗口:0745-2714022。

怀化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1日

河北省衡水市2026年5月份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切实做好衡水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工作,满足社会人员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上午8:00至5月10日17:00,报名名额共1000人。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考生职业请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不接受在校生报名,在校生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学生测试费为25元。

(二)报名缴费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河北省→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核对考生信息→确认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社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过期未缴费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测试费不予退还,请考生谨慎报名缴费。

(三)报名要求 

1.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2.核准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须由本人填写,并保证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缴费完成后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请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的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请考生于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是5月29日下午2:00,请考生注意截止时间,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6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衡水学院西校区13号教学楼二楼(和平西路与前进大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四、测试流程

 (一)信息确认 考生到达考点后,按指引进行信息确认。为方便考生收到纸质证书,考生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提前书写下列信息:1.准考证号后四位;2.普通话证书邮寄地址;3.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已在报名网站上支付邮费,完成证书直邮申请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只写准考证号后四位和“证书直邮”四个字即可。

(二)候考信息采集 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考生可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以下为各环节的特别提示:

1.身份信息验证 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2.照片采集 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考生着深色上衣为宜,不化浓妆,头发不遮挡眉毛。

3.系统抽签 照片采集完成后,系统随机自动为考生分配批次和座位号,现场工作人员将告知考生所对应的批次和座位号,随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领取方式 

(一)成绩查询 本次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即7月14日起,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发放 方式一,证书直邮。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请考生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准确填写证书邮寄地址和有效联系电话,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考生可在“历史订单”中追踪订单的状态。方式二,测试站邮寄。本站在收到证书后,会根据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的邮寄信息,第一时间安排邮寄,邮寄费为到付。在证书邮寄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地址错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证书无法送达或遗失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急用证书者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时间较长,需耐心等待。)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河北省财政账户,无法退款。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测试,所带证件不全者不予安排测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携带参考资料、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如果纸质证书遗失,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测试。

(六)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318-2113136,0318-690550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衡水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0日

青海省西宁市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推广普通话和满足青海广大考生需要,我站拟于2026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本期面向全体社会考生。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报名渠道和时间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测试采取网上报名bm.pthceshi.cn )

(2)普通话测试线上报名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网站 实名注册登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西宁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考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现场缴费。

(3)报名、测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8:00—4月20日23:59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3日

    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

    测试地点: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如因逾期报名或名额已满未能成功报考,可关注其他测试站安排,或耐心等待本站后续测试公告。

(5)特别提醒:建议考生本人提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完善,上传个人“白底”证件照(像素390*567)。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错误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测试。

三、缴费

考生测试当天现场扫码缴费50元 (为了方便期间建议扫码支付)

四、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于完成测试于4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后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查询。(测试结束后请勿将准考证丢弃,后期查询成绩需要输入准考证号)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51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成绩公布后统一印制,寄送至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再由各测试站领取并发放给考生,考生可在测试结束两个月后电话咨询领取事宜。电子证书可通过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成绩、获取并添加至个人电子证照。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电子证书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效力等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2天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无身份证原件不得参加测试)

(2)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违犯考试纪律或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测试站报到。

(4)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和离场时须按照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

(5)我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的代报名以及“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凡在培训机构报名或培训造成的任何损失,均和本站无关,特此告知。

咨询电话:0971-4716829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可能会存在电话较多打不进来的状态,敬请谅解)

咨询邮箱:479533994@qq.com(因工作原因电话打不通请将咨询的问题发至邮箱中,会及时回复)

河北省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沧州市2026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我市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10:00-7日,报满为止。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方式:本次测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

(三)报名流程:打开报名系统→注册登录→选择在线报名→选择沧州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选择测试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六)→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在线报名缴费→报名成功

本次普通话测试缴费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在线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需完成网上缴费,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因此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或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四)报名要求:1.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核准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或需在其他测试站点报名的考生,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修改或删除本人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

报名成功后至5月15日,可在“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三、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二)测试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西门(开元大道)进入,按指示牌步行至沧州市安全生产考试点。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测试大厅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等候入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邮寄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6月16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写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支付快递邮费,完成直邮申请。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0591-88610279(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08:30-17:00(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照片上传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照片未按要求上传、证件携带不全、缺考、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费。

(四)考生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五)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培训、测试等相关业务,请广大考生知悉,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沧州市语言测试站咨询电话:0317-31706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4月16日

湖北省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为方便社会人员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日期:5月15日-18日和5月22日-25日。

现将2026年第三批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测试对象为武汉地区社会考生,请设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学校师生不要在此报名。

2.湖北省各测试站详见http://hbpthw.ccnu.edu.cn/info/1004/1093.ht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http://www.cltt.org/(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考生进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入口,若是第一次报名需要先注册一个账号,再选择“湖北”-“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点,选择考试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预约开放时间:4月27日上午8:00-5月6日下午16:00。预约满额后会关闭系统报名页面。

3.名额:5600人,分8天测试,每天700人。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三、预约报名规则

1.考生若在其他测试站已报名或已参加测试但成绩尚不能在网上查询,则不能再次报名。

2.为体现公平原则,考生若出现预约成功但不缴费的情况,则该考生在3个月内不得再次预约报名。

四、缴费方式

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5月7日-5月9日进行网上缴费,登录网址: http://cwzf.ccnu.edu.cn/ 自主缴费,缴费标准:50元/人。

用户名:身份证号码。

密 码: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尾号为字母,则需大写)。

特别注意:考生不得修改缴费系统中的任何信息。若因修改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由考生个人负责。若信息有误,请致电说明。

五、准考证

请缴费成功的考生于5月12日-5月14日登录网站:https://bm.cltt.org/ “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因照片需考试当天现场采集,所以准考证上无照片。

特别注意:必须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错过时间不能打印。若因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中心会依据考生缴费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测试。

测试时间一旦确定不可更换。考生需在准考证报到时间前后30分钟内参加考试,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视为弃考,测试费不予退还。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研究生院大楼旁边)B508教室。

七、考试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华中师范大学。

2.考生需严格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到达教学楼西侧门进入,保持1米距离。因教学楼有学生上课和行政办公,请考生进入教学楼时保持安静,不得提前或推迟进入大楼。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测试。

八、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发放,一律采用邮寄方式发放到个人。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系统现已正式上线。考生从考试完成后到成绩可查询后的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官网证书邮寄板块填写邮寄地址,完成个人相关信息,支付邮递费用,选择证书直邮,证书将直接由印厂邮递到考生手中。

测试当天,考生须加入由工作人员规定的QQ群,省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查询测试成绩的时间,方便考生在规定截止时间内填写邮寄地址。

未提交邮寄地址的,默认为放弃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后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申请免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颁布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九、其他

若遇重大考试和活动,考试时间会进行调整,请留意公告信息。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605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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