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基础教育紧缺急需人才、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等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110名(详见《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博士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届优秀硕士毕业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2025届毕业生;

4.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成绩;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5届山东省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省外生源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系统(http://org.qdsvry.cn/Home/Index)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打印报名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网上审核:2025年2月17日14:00-2月22日16:00;

网上查询:2025年2月17日14:00-2月22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招聘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在2025年2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2月2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网上初审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报考人员在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在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八)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方案经城阳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45人的,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45人的,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初试环节,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45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签订就业协议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选岗,选岗方案在选岗前公布。选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签订就业协议。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严肃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十、有关说明

(一)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案、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0532)58713952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5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docx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2月1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