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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第一批岗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第一批岗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于2001年由昆明医科大学联合昆明富达实业集团创办,2004年通过教育部首批审核,确认为独立学院,是云南省唯一一所医药卫生类独立学院。2013年通过省教育厅对独立学院首批教学工作评估;2015年民办本科院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获A等。先后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普通高等学校、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高校、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云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

学校高新、杨林两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698.21亩,建筑面积534531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资源总量123万册;自有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3所,实践教学基地126个。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直辖市招生,当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8000人。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眼视光学等22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共5个学科门类,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争创国内一流备案专业,护理学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口腔医学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形成了以省级特色专业为引领,校级特色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体系。

二、基本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

(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认同学院的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愿意投身于教育事业,与学院共发展。

(四)身心健康,具备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等条件和技能。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具有临床实践教学经验者优先。

(六)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有其他不良影响或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2025年第一批次招聘计划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银龄教师。

共计招聘专任教师97人(含银龄教师),其他岗位11人(专职辅导员8人,行政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下载填写《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通知安排携带《登记表》参加考核。

注: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报名表附件。

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第一批岗位招聘公告

(报名二维码)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公告的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次审核,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和试讲等考核环节,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

应聘者在参加招聘考核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如复审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测试考核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试讲、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测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才可以免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

(五)体检、政审、心理测试

通过测试的应聘者在接到拟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完成政治审查和心理测试。政治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人员接到学校入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人事关系。

五、福利待遇

(一)薪酬福利

根据学历、职称、工作量等核定,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职称评审

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初、中、副高和正高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依据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审。

(四)成长发展

学校提供在职或脱产提升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和进修培训访学等晋升空间,毕业后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历补贴。

(五)交通车

免费乘坐高新校区至杨林校区的往返交通车。

(六)其他福利

1.假期: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福利及补贴:享受节假日过节费、中餐补贴、学费补助、高职称教师安家费等;

3.享受健康体检、各类工会活动及互助医疗等福利。

(七)人才福利

1.一层次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以上安家费,安家费和薪酬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执行。

2.二层次专业带头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以上安家费,安家费和薪酬按双方协商的标准执行。

3.急需专业(含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等4个专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教师给予15万-35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

4.其他专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教师给予5万—25万的安家费。

5.柔性引进的人才,实行“一人一策”,按双方协商一致的协议执行。

6.银龄教师正高级职称不低于12.5万元/年,副高级职称不低于10万元/年,具体工作任务按双方协商一致标准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和相关信息均通过邮件通知,请应聘者确保邮件信息填写正确并及时关注邮件信息。如因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填写不正确未收到考核通知的,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二)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学校相关信息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17370

1510866273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北路389号

若需了解更多学校信息,请登录学校官网或扫描、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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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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